近年来,宠物狗伤人、虐杀猫狗等事件持续引发社会讨论。
近期,一个更加令人担忧的问题引发热议:宠物投毒案已在全国多地蔓延。
就在刚刚,北京、长沙、武汉、广东等地陆续出现毒杀宠物狗的恶性事件,呈现出一种令人不安的“宠物不友好”常态化趋势。
武汉一小区4条狗被毒杀
据报道,最近在武汉市江汉区越秀国际金融汇小区,有人在公共草坪上投放藏有药片的火腿肠,结果,小区里先后有6条宠物狗食用后中招,其中4条被毒杀。
宠物狗主人汪女士称:“星期五晚上我带狗出来遛,在草坪里面嗅了一下,第二天,它就像人哮喘一样喘,我养的是金毛,体积大,要是体积小(估计)也没命了。”
大家觉得其中有蹊跷,于是分头查看了狗狗经常玩耍的草坪,发现草坪里遗留了一些可疑的火腿肠。
宠物狗主人 张女士:“就撒在我们外面的公共草坪上,火腿肠中间被切开,里面塞了一颗黄色的药片,后来检测这种药物的名字叫硝氯酚,主要是用作于猪马牛羊等大动物的驱虫,但是对于小动物来说,这个剂量过大,所以就会导致一些负面的症状。”
广东超过40只宠物狗被毒杀
近日,多名广东市民陆续发帖反映,家中宠物狗疑似因投毒死亡,其中还包括有20万粉丝的网红抚慰犬“Eddie”和“Luna”,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被毒杀的网红抚慰犬“Eddie”
广东养狗人李女士透露,事发时她的宠物狗“乌冬”曾在草坪上吃过一块颜色异常的黑草。涉事草地中部分草呈黑色,与周围草丛的颜色不同。她强调,平日她常带爱犬前往该广场草坪,尤其晚上10点半后,有不少居民也会在此处遛狗。
李女士表示,当晚包括她的两只狗在内,一共有4只狗在这片草坪玩耍后中毒死亡,另外还有两只狗症状较轻,送往医院后抢救过来了。
据医生介绍,对犬类有毒的某款药品在网购平台可随意购买。该药品本是用于治疗肺结核的处方药,但在部分店铺无需处方即可买到。有商家在商品页描述,“本产品对猫狗剧毒,请妥善保管,否则后果自负。”在评论区,还有买家留言,“有用,追加几单”“用了之后多久放倒?”
11月16日,广东省宠物行业协会发布通告称,目前已确认有超过40只宠物狗疑似中毒死亡,事件主要集中在11月8日前后。受影响地区包括广州市多个区,除花都区和从化区以外,其他各区都有相关病例,其中白云区、海珠区和番禺区报告的病例数量较多。
法律责任
据悉,投毒人可能面临民事、行政和刑事责任。
(1)行政责任方面
在行政责任层面,投毒人可能因制造、使用危险物质而面临治安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30条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武汉市公安局江汉区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2)刑事责任方面
在刑事责任层面,投毒人向宠物狗投毒,难免会投放有毒食物,将造成不特定的宠物狗或其他动物误食而死亡,更有甚者还会造成人的伤害,触犯《刑法》第114条规定。
《刑法》第114条规定: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涉嫌投放危险物质罪,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如若投毒人针对特定的宠物狗或其他动物,并非针对不特定的宠物狗或其他动物投毒,而且宠物狗或其他动物价值超过5000元的,则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可以此罪追究投毒人的刑事责任。
(3)民事责任方面
在民事责任层面,宠物狗属于他人财物,同样受到法律保护。投毒人投毒侵害了他人财物,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据武汉市小动物保护协会统计,截至目前, 武汉区域内已发现投毒事件的地点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