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道路机械化保洁作业质量标准
(一)作业人员按规定着装、文明行车;作业时使用文明礼貌用语;作业时经过人行道、公交车站、学校或医院门口等人口密集的地方需注意避让行人。
(二)作业人员需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不闯红灯、不随意变更车道、系好安全带等;不得酒驾醉驾;发现车辆故障应及时报修;发生交通事故或车辆故障,应及时开启双跳警示灯,并放置三角警示牌。
(三)作业人员工作时间内应认真完成所属作业路线的清扫,不得从事与本岗位无关的事,不得中途擅自脱岗、离岗;接到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临时性道路清扫保洁作业任务时需在1小时内到达指定路段作业。
(四)道路清扫保洁作业方式为“一日三扫”:保洁作业时间为每日4:00—7:00;8:00—13:00;13:00—16:00;作业时确保机扫到边、到位效果明显、路面无垃圾、无积泥、无沙石;作业时车速不超过15KM/h(以GPS数据为准);在非作业路段行驶时作业人员需遵守城市道路交通限速规定。严格按照范围、路线、时间、次数进行机扫作业,不得随意变更。结合防尘、降尘需求,可适当将洒水调整为雾炮作业。
(五)出车前需做好车辆检查工作,禁止带故障运行。检查内容包括轮胎气压是否正常,水箱水是否足够,前后发动机机油液面、液压油液面、制动油液面是否在标准区域等。
(六)清扫车作业时应喷水压尘,扫盘应下放到位清扫;作业期间基本无扬尘,清扫途中无垃圾撒落;垃圾在指定地点倾倒,不得随意倾倒、偷倒、乱倒垃圾。
(七)清扫车需严格按照范围、路线、时间进行机扫作业,不得随意变更;安装全球卫星定位系统(GPS),上路作业时,必须打开全球卫星定位系统(GPS)。
(八)道路清扫车需要在指定上水点上水,加水时关闭发动机、副机;上水后,水箱饱满、无盈溢;清扫车主刷、边刷长度小于10厘米时须及时更换。
(九)作业车辆需保持车容整洁,专用标志清晰完整,专用设备、警示灯和指示板齐全灵敏有效、无残缺;作业时应开启警示灯和提示音乐(早7点前、晚10点后只开警示灯,禁放提示音乐)。
(十)归队后应及时关闭电源总开关以及车辆的所有灯光。
(十一)出现以下天气情况暂停道路清扫保洁作业:五级(含)以上大风天气;中雨(含)以上降水天气。以当日开始作业时天气情况为准。
二、道路冲洗作业质量标准
(一)作业车辆出车前要对车辆进行全面检查,确认车辆无故障后方可上路,禁止带故障运行。
(二)作业车辆必须安装全球卫星定位系统(GPS),上路作业时,必须打开全球卫星定位系统(GPS)和警示灯,环卫作业车辆车尾应设置荧光示宽标识(或警示灯)。夜间作业时或雨雾天气等能见度较低时,必须启用警示灯光。环卫电动作业车辆、保洁车等小型作业车辆车身设 置荧光条,车后部或车顶设置警示灯。要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礼让行车,注意行人安全,环卫作业车辆禁止停放在消防通道、公交车站、 盲道等影响车辆和行人通行的公共通道。严格按照范围、路线、时间、次数、车速进行作业,不得随意变更。
(三)作业时应开启警示灯和提示音乐(早7点前、晚10点后只开警示灯,禁放提示音乐)。
(四)作业时应适当控制水压,人行道侧喷嘴需采用鸭嘴式喷头。作业区域内行车速度不得超过15公里/小时,非作业区域内应遵守城市道路交通限速规定,经过公交车站头、学校、医院等人流密集的地方需降低车速,避免将水溅到行人。机动车道为冲水路段,要求作业后无积水、无灰尘、无烟蒂、无果壳散落;人行道 (包括侧石、花岗岩路面)实行人工药水冲刷,彩砖地面不得使用破坏釉面的药水。
(五)道路冲洗时间一般安排在晚上或清晨(村主要道路每周最少1次冲洗),避开道路早晚高峰。气温3-30℃,路面冲洗、洒水每日不少于3次(重点路段为4次);气温30℃以上时,路面洒水每天不少于4次;气温低于3℃停止冲洗和洒水。
(六)根据不同作业需要,按规定使用前后警示灯。在系统运转时,水位报警开关必须打开,以便及时报警。加水时要到指定地点加水,严禁浪费水源,加水后必须关闭阀门。司机在倒车时要照顾前后车辆,保证安全。
(七)作业完毕后将前喷机构收回原始位置,对车辆进行清洗和日常保养、加油、填路单,有故障及时报修,保证次日的正常用车。冬季作业完毕后,把全车各截门打开放净水,防止冻裂截门。当出现白天最高气温低于3摄氏度或雨水天气时,停止道路冲洗、喷雾压尘作业。
(八)各地各标项投入项目的机械车辆需实行专车专用,未经许可,不可用于其他项目的道路保洁清扫。
《环卫环卫安全生产管理课程》
第1讲:环卫公司(项目)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
第2讲:环卫公司(项目)安全台账的建立PPT
第3讲:环卫公司(项目)三级安全教育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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