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时间:2024年12月23日至2025年1月3日
招聘人数: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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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促进社会就业,根据《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藏政发〔2014〕87号)精神,结合山南市财政局工作实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3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录岗位及名额
招录岗位:驾驶员,主要负责单位公务车辆驾驶及所驾车辆保养维护等工作。
招录人数:3名。
二、招录对象条件及要求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在反对分裂、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等重大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工作认真负责、态度端正,有爱心、耐心、责任心,服从组织安排。
(四)具有山南市城镇户籍、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符合公益性岗位报考人员。
(五)具有三年以上驾龄并持有C照及以上驾驶证,驾驶技术良好,无重大交通事故记录,无不良行为记录;
(六)男性,年龄不超过45岁,身心健康,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能熟练用藏汉双语交流,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应聘者有下列情形之一不接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4.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
此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4年12月23日至2025年1月3日(上午9:30-12:30,下午15:30-18:00)
报名地点:山南市财政局办公室
报名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
2.户口簿原件、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一寸蓝底免冠照片;
6.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证明;
7.其他相关证件和证明原件、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的条件、证明材料等所有相关情况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全过程(报名、面试、体检、公示、聘用、试用期等各个环节),任何环节发现报名人员弄虚作假、不符合招聘条件的,都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并由报名人员承担相应的损失和责任。
(三)面试
面试时间:待定(电话通知符合条件的应聘者)
面试地点:暂定山南市财政局二楼会议室
(四)体检
面试通过后3日内提供市级医院的体检健康证明(自费),并交于山南市财政局办公室。
(五)公示
按照招聘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受到投诉并经查实不符合应聘资格的,不予聘用。
四、安置待遇
经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无异议的,实行1个月的试用期,试用合格后正式签订聘用合同。公益性岗位工资待遇按照现行公益性岗位工资标准执行。公益性岗位人员进行年度考核,考核合格人员可续签下一年劳动合同,年度考核不合格者终止劳动合同。
联系人:尼玛德吉;联系电话:13658913903。
报名时间:12月20日至12月30日
招聘人数: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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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根据《西藏自治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藏政发〔2014〕87号)要求,林芝市城市管理局(林芝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要求
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8名,主要从事城市园林、城市公园绿化养护等相关工作。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工作责任心强,具有奉献精神,团结协作,无任何不良记录。
(二)了解公益性岗位性质,综合素质好,热爱城市管理工作,为人诚实,具有吃苦奉献精神、服务意识,乐于吃苦,甘于奉献。
(三)学历不限,年龄18-50周岁,主要从事整地、育苗、除草、浇水等绿保日常管护工作,服从管理,吃苦耐劳,有务农经验者优先。
(四)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为具有我区城镇户籍(大中专毕业生不受我区城镇户籍限制)、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办理了《就业失业登记证》且经同级劳动就业服务机构认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就业困难人员:
1.大龄失业人员。女40周岁以上、男50周岁以上的人员;
2.残疾失业人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持有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发放的残疾证件人员;
3.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经民政部门认定,依规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家庭或个人;
4.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户口簿显示地址在城镇的同一家庭户口中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家庭成员均处于无业状态的城镇居民家庭人员;
5.失地农牧民。依法被自治区、地(市)、县(区)、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征地而失去全部土地的农牧民;
6.城镇失业人员。自登记失业后连续6个月(含6个月)以上未实现就业的人员;
7.刑满释放人员。刑满释放后回归社会的人员;
8.退役士兵。按规定退出现役且登记失业的退役士兵;
9.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西藏籍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招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以往公务员录用考试、事业单位公开招录工作人员考试中受禁考处罚,尚在禁考时限内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公示、签订劳动合同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林芝发布”、“林芝市城市管理局(林芝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12月20日至2024年12月30日,上午:9:30-12:30 ,下午:3:30-6:00。
2.报名地点:林芝市巴宜区青年路4号林芝市城市管理局(林芝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办公室(政工人事科)。
咨询电话:0894-5836099
(三)资格审查
由报名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户口簿、学历证书、就业失业登记证(均为原件)及相关就业困难佐证资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四)面试
本次招聘以面试为主。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进入面试环节,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参与面试者,视作自动放弃此次应聘。
(五)录用公示
根据面试结果,择优选择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情况,将在市城市管理局公示栏内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及群众的监督。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录用手续。
(六)签订劳动合同
新录用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录用。经试用合格并愿意继续留岗的,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每年签订1次。
四、薪资待遇
(一)录用人员试用期工资,按林芝市城市管理局(林芝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公益性人员岗位标准补贴进行发放。录用人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至少签订1年以上,薪资待遇按照现行公益性岗位工资标准执行。
(二)公益性岗位工作人休息、休假等福利待遇参照《西藏自治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林芝市城市管理局公益性岗位人员管理制度》执行。
(三)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可在单位食堂办卡就餐,住宿自行解决。
五、监督举报
林芝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对招聘过程进行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894-5836086。
本公告由林芝市城市管理局(林芝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参照《西藏自治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特此公告。
2024年12月19日
林芝市城市管理局
报名时间:2024年12月24日——招满即止
招聘人数: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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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升高校毕业生就业技能,扎实做好“稳就业”工作,落实“保就业”任务,进一步推进和巩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帮助那曲籍学生就业,根据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共青团西藏自治区委员会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青年就业见习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藏人社发〔2019〕91号)精神,结合那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工作实际,现就招聘见习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招聘见习人员5名。
二、招聘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2024年12月24日,招满即止。
(二)地点:那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三、招聘条件
(一)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以参加招聘:
1.2024年那曲籍未就业全日制高校毕业生,财务1人、不限专业4人(大专及以上学历);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政治素质高,思想品德好,有吃苦耐劳精神;
3.遵守宪法和法律、政治素质过硬,具有良好的品行;
4.工作责任心强,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具有履行职责的综合素质和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招聘:
1.有酗酒、赌博等不良嗜好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法律及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4.目前已经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不得参加招聘。
四、报名方式及要求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
2.报名要求:报名时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本人学历证书原件;
3.资格审查:由那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工作的全过程,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五、有关说明
(一)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请勿上当受骗;
(二)面试及录用通知将通过电话或短信告知,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
(三)那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有权根据报名情况等因素,调整、取消或者终止招聘工作,并对本次招聘拥有最终解释权。
六、工资待遇
按照西藏自治区最低工资标准2100发放生活补贴,购买10元/月的意外险,不安排食宿,见习协议期3—12个月。
七、咨询电话
那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综合科 李文江 18090003222
那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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