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朗县 | 朗县2024-008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民生   2024-12-14 13:58   西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招标拍卖拍卖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经县委、县政府批准,朗县自然资源局以线上拍卖方式公开出让编号2024-008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出让宗地位置、面积、规划条件及相关要求

(一)拟出让地块信息

具体规划控制指标以朗县自然资源局提供的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的内容为准。

(二)出让地块未作地下工程勘察,如遇有各类管线、设施设备迁移等情况均由竞得人自行勘察设计。

 (三)竞得人必须严格按照住建、自然资源部门的实际要求执行各项规划指标。开工建设前需将建设图纸报朗县住建局审核,并由朗县自然资源局和住建局现场放线复核后方可开工建设。

二、竞买人资格

(一)本次报名实行资格预审制度,竞买人自行承担资格预审未通过的风险。在林芝市朗县存在欠缴土地出让价款、闲置土地、囤地炒地、土地开发规模超过实际开发能力,被认定不履行土地出让合同的行为者及法律另有规定者的自然人、单位及其控股股东不得参加竞买。

(二)本次拍卖由朗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对拍卖出让公告规定时间内收到的申请进行审查。竞买人通过资格审查后,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方能取得竞价资格。

三、宗地起始价、加价幅度及竞买保证金

(一)宗地成交价款中不包括交易手续费、契税,竞得人所交竞买保证金在竞买成功后转为土地开发利用履约保证金。未竞得人所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拍卖出让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

(二)买受人需自成交之日起15日内完成《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工作,合同签订完成后60日内交清成交价款。

(三)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朗县自然资源局

开户行:农行朗县支行

账号:25740001040006549

注:缴纳保证金时必须在银行转账单上注明(2024-008号地块竞买保证金),必须以申请人的身份缴纳。

四、公告、报名、拍卖时间

(一)公告时间:

2024年12月13日10:00至2025年1月2日10:00(北京时间,下同)

(二)报名时间:

1.凡有意参加竞买者,请于2024年12月13日10:00至2025年1月2日10:00,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土地和矿业交易系统登录,网址:ggzy.xizang.gov.cn)(竞买网址)提交竞买申请。

2.竞买人资格预审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2日10:00,竞买人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土地和矿业交易系统登录网址:ggzy.xizang.gov.cn;查看竞买人资格预审结果。

3.凡通过上述参与符合条件并通过审核的竞买人,请于2024年12月13日10:00至2025年1月2日10:00,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土地和矿业交易系统登录,网址:ggzy.xizang.gov.cn)上传缴纳保证金凭证,以此时间点之内实际到账为成功交纳竞买保证金的唯一标准,未实际到账的视为不具有竞买人资格。未在要求时限内通过资格审核的竞买人,不得擅自缴纳竞买保证金。

(三)拍卖时间:

2024年12月13日10:00-2025年1月2日10:00

(四)限时竞价时间:

2025年1月2日11:00  ,每轮限时竞价5分钟

五、出让方式

本次拍卖采取无底价拍卖的方式进行公开出让,拍卖依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在拍卖公告规定的拍卖起始日,出让人将拍卖宗地的面积、界址、空间范围、现状、用途、使用年期、规划指标要求、起始价、增价规则及增价幅度等,在拍卖公告规定的土地交易场所拍卖公布;

(二)符合条件并通过审核的竞买人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线上竞价大厅填写报价;

(三)竞价大厅系统确认该报价后,更新显示拍卖价格;

(四)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线上竞价大厅,在规定的拍卖截止时间生成最高出价的竞买人信息;

(五)拍卖期限届满,线上竞价大厅确认最高报价及其报价者,其他竞买人如需继续竞价的,应在拍卖期限届满前登陆线上竞价大厅,并根据相关时限要求,再次进行报价或竞价;拍卖出让转入限时竞价,通过线上竞价的最高出价来确定竞得人。

(六)本公告参与交易网址:ggzy.xizang.gov.cn

六、其他事项

(一)交付土地时间:以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为准。

(二)出让宗地在公告公示期间如遇不可抗拒原因或者宗地相关关系人提出可权属争议和债权债务等纠纷,出让方有权延期或终止拍卖出让活动,报名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相关要求和条件。

(三)开发建设时间:竞得者需在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按照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时间开始建设,并完成项目开发建设,严禁闲置土地,对不按照规定时限开发建设的,将严格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进行处理。

(四)本次拍卖出让公告内容如有变化,出让人将在西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发布补充公告,届时以补充公告为准。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出让文件。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竞买申请。

七、交易实施

本次拍卖出让活动由朗县自然资源局实施,出让公告按相关规定发布。

八、违约责任

竞得人逾期不签订合同的、逾期未缴清土地出让金的,视为违约,竞得人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出让人有权取消其竞得资格,有权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加收滞纳金,解除合同,并依法处置或收回土地,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可要求受让人赔偿损失。

九、工作纪律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活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全体参与工作人员必须依法依规办事,规范操作程序,实行阳光作业,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十、解释权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活动由朗县自然资源局举办,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朗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益西旺姆

联系电话:0894--5462665、13398043523


更多消息请关注“西藏朗县”视频号



审核:洛桑次成

校对:胡照跃

编辑:谭猛

来源:朗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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