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烟花爆竹!沂源县最新发布!举报有奖!

民生   2024-11-21 21:23   山东  


注意了!

沂源县开展烟花爆竹“打非”专项行动

正在严查!

举报者有奖!


为鼓励公众积极举报非法行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实行有奖举报办法。举报经查证属实,由作出处罚决定的部门按照下列标准给予奖励。

举报电话:110、3259971(应急管理局)



沂源县烟花爆竹“打非”有奖举报明白纸


广大居民朋友们:

当前我县正开展烟花爆竹“打非”专项行动。为鼓励公众积极举报非法行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实行有奖举报办法。


一、举报事项

1.未经许可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制品;

2.向未取得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的单位或个人销售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

3.未经许可非法运输烟花爆竹;

4.未经许可非法存储烟花爆竹;

5.从事烟花爆竹批发零售的经营者销售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

6.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

7.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或者邮寄烟花爆竹以及在托运的行李、包裹、邮件中夹带烟花爆竹;

8.其他涉烟花爆竹非法违法行为。


二、举报方式

发现可以采取拨打110报警电话、应急管理局值班电话、派出所值班电话,发送信函、网络等方式。


三、奖励办法

举报经查证属实,由作出处罚决定的部门按照下列标准给予奖励。

提供被举报人违法燃放的事实和证据,举报内容与认定的违法事实相符的,视情给予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奖励;提供被举报人非法生产、销售、运输、储存的违法事实和证据,举报内容与认定的违法事实相符的,视情给予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奖励;案情特别重大的,经县禁放领导小组研究后,给予一万元以下奖励。


四、法律责任

发放举报奖励的部门应当对举报人身份信息严格保密;举报人不得捏造事实诬告他人或者冒领奖金,对举报人实施打击报复的,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举报电话:110、3259971(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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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审:亓增明          监制:李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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