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使用“绝户网”,沂源1人被判刑

民生   2024-11-19 17:00   山东  


 满湖的野生鱼,不仅让人喜爱,更让一些不法分子看到了“商机”:偷偷下网、肆意捕捞。他们自以为找到了发财门路,却不想撒下渔网的同时,自己也终成“落网之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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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

 2023年11月份以来,犯罪嫌疑人李某为获取非法利益,在夜间多次使用“绝户网”在天湖风景区各水体表面上非法捕捞银鱼、白条等水产品。非法捕捞后,李某将自己非法捕捞的水产品通过他人对外销售。经统计,李某通过非法捕捞水产品方式销售总额为62630元,获利42910.5元。7月23日,沂源县人民检察院依法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对李某提起公诉。2024年11月14日,沂源县人民法院以李某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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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绝户网”

市面上常见的“绝户网”

  “绝户网”也叫“断子绝孙网”,这种捕鱼网的网眼极小,有些甚至不足一厘米。沂源县农业农村局对涉案渔网出具认定意见,李某非法捕捞使用的渔网网眼大小为2毫米,根据《山东省渔业资源保护办法》,该渔网属于禁止使用的网具。这种“绝户网”网孔极小,入水后会越沉越深,形成一条直线,这条直线如同扫帚一般,扫荡经过的一切水域,将大鱼小鱼一网打尽,连小虾米也逃不掉。古人说,“数罟不入洿池,鱼鳖不可胜食也”,意思是不要把细密的鱼网放入大塘,就会有吃不完的鱼和鳖。今人说,“割韭菜得留着韭菜根”,地里的韭菜虽然割一茬长一茬,但如果连根割了,也就没法再长了。

这种毁灭性的捕捞方式,严重地破坏了水域的生态平衡。首先,过度捕捞小鱼小虾,使它们无法长大,会断绝渔业的可持续发展。其次,把小鱼小虾抓完了,其他大型鱼类也会失去觅食来源,无法维持生存。长期使用绝户网捕捞,对渔业资源的破坏是不可逆的,甚至会造成濒危生物的灭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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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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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提醒


湖泊是大自然赋予人类的珍贵财富,它孕育着丰富多样的水生生物,维系着生态系统的平衡与稳定。君子爱“鱼”,应取之有道,使用禁用的工具捕捞水产品,既破坏水域水产资源管理,又影响相关水域的生态环境,为守护绿水青山,请大家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对非法捕捞说“不”!莫因一念之差,让“渔网”触碰了“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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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沂源检察

编辑:房昕       责任编辑:吴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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