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9日,院党组书记、院长元昌安主持召开党纪学习教育总结会议。会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和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传达学习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党纪学习教育总结,对深化拓展学习教育成果,以强有力纪律保障引导推动我院党员、干部锐意进取、担当作为进行研究部署。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饶为国、吕郁彪、黄志民出席会议。
元昌安指出,党纪学习教育开展以来,我院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为根本遵循,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决策部署,有力有效推动我院4个党委、32个党支部、460多名党员以学纪知纪明纪促进遵纪守纪执纪,党员、干部遵规守纪、严以律己的自觉意识更加牢固,求真务实、狠抓落实的工作作风更加扎实,党纪学习教育取得明显成效。当前,集中性的学习教育虽告一段落,但经常性的学习教育要“收官”不“收劲”、“收尾”不“收势”。全院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和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有关文件要求,持续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常态化梳理检视整改“六项纪律”落实情况。不断推动广大党员、干部持之以恒学纪知纪明纪守纪。
元昌安强调,要建立经常性和集中性相结合的纪律教育机制,持续推动学思想与学《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贯通深化,建立学思想、明纪律、强党性相贯通的长效机制,将纪律教育和党性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宗旨意识教育、廉洁文化教育贯通协同起来,把纪律教育融入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常敲思想警钟、常紧纪律之弦、常存敬畏之心。
元昌安要求,在第四季度要继续抓好理论学习,结合“学论述”读书班,组织引导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要求上来,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要按要求开展好我院2024年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和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情况作为对照检查材料的重要内容,做好典型案例剖析。全体党员、干部要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按照院党组重大决策部署,勤奋工作、放手干事、锐意进取、积极作为,完成全年重点工作,以坚强的纪律作为保障,推动我院科研事业高质量发展。
院机关全体中层干部参加会议。
【撰稿:刘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