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厅举办全省备案审查与政府法律事务专题培训班

民生   2024-12-03 19:31   甘肃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学习贯彻新修订的《法规规章备案审查条例》,深入推进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建设,推动全省法治建设工作要求落到实处,省司法厅于11月26日至29日在酒泉举办全省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与政府法律事务专题培训班。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何雯出席开班式并讲话;酒泉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王锴奕出席开班式并致辞。酒泉市司法局、酒泉市职业技术学院主要负责同志出席开班式。
  何雯指出,备案审查作为立法监督制度,通过监督纠错传导压力落实责任,确保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不踩“红线”不越“底线”,保障宪法法律正确有效实施,以法治方式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实施。行政执法则是将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付诸实践的具体过程,备案审查为行政执法提供了法律上的依据和保障,确保行政执法不违背法律法规。举办本次培训班,就是要将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法规规章备案审查条例》和中办、国办《关于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建设的意见》精神结合起来,充分发挥行政执法监督对行政执法工作的统筹协调、规范管理、指导监督、激励保障作用,纵深推动我省行政执法体系建设“12591”工作举措落实,为全省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提供有力保障。
  何雯强调,一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不断增强做好备案审查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要从维护国家法治统一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备案审查的制度定位和重要意义。要从全面有效加强立法监督的角度,准确把握备案审查工作全覆盖的基本要求和依法纠错的刚性约束。要从推进备案审查工作健康发展的角度,明确加强制度和能力建设的两大主要任务和着力点。二要认识短板弱项,切实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要始终坚持“有件必备”,不断强化备案意识,严格按照法定时限、方式、程序报送备案内容,用制度化促进报备的规范化。要始终坚持“有备必审”,各承担备案审查职责单位要不断提升审查人员的政治素养、法治能力和专业水平,压实责任,积极履职。要始终坚持“有错必纠”,绝不放过任何一个问题,而且要抓紧纠正、尽早完成,坚决杜绝“有件不备、有备不审、有错不纠”情况的发生。三要认真贯彻实施《条例》精神,切实提升备案审查工作质效。要紧密围绕工作重点,精准对接、高效推进;要准确把握时间节点,合理规划工作进度,确保备案审查工作有序进行;要进一步夯实工作作风,以严谨细致的态度对待每一份文件,确保审查每一份文件都经得起检验;要强化责任意识,提升工作效率,确保备案审查工作取得实效;要不断强化履职保障措施,完善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形成工作合力;要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要求落到实处。
  本次培训班采取“专题讲座+调研座谈”相结合的方式,特邀理论与实践兼具的司法部法治督察局、兰州大学、甘肃政法大学等多名专家学者及实务工作者授课,内容涵盖二十大及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法治政府建设、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核等核心专题。结合我省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和政府法律事务工作实际,组织所有参训学员就工作实践中的难点、疑点进行了座谈交流,培训班取得了预期效果。

  各市州司法局、甘肃矿区司法局、兰州新区民政司法和社会保障局分管领导、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和政府法律事务科科长,省政府相关部门政策法规处室负责同志以及省司法厅机关相关处室工作人员近80名学员参加了此次培训。


来源 | 甘肃省司法厅(行政执法指导审查处 供稿)
审核 | 甘肃省司法厅政治(警务)部组织宣传处
编辑 | 甘肃省司法厅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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