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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一对网恋男女,因女方不愿继续相处提出分手,男方瞬间反目为仇,威胁女方赔偿“感情损失费”。结果,“机关算尽太聪明,却误了卿卿性命”。张某锒铛入狱,修武法院认定其触犯刑律,构成敲诈勒索罪。张某不仅如数退赔赃款,还被判处罚金,正应了那句话“赔了夫人又折兵”。
基本案情
经审理查明,2023年12月15日,被告人张某因对其网恋女友王某提出分手不满,以散发之前二人聊天时王某自拍发的裸照相要挟,向王某索要了5000元感情损失费。案发后,被告人张某家属向公安机关退缴违法所得5000元,公安机关已发还被害人王某。
法院审理
修武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某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鉴于被告人张某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自愿认罪认罚,所获赃款已退赔被害人并取得谅解,可以从轻处罚,遂判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罚金已缴纳)。
法官说法
敲诈勒索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强行索取他人财物的行为。本案中,张某不满网恋女友分手,以赔偿感情损失为由,以散发裸照相威胁,达到索取钱财之目的,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不义之财不可取,不善之事不可为。法律的权威不容挑战,道德的底线不容突破,切莫为了不义之财,牺牲道义和良知,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同时,广大公民要加强自我防范和保护意识,如遇到敲诈勒索,要勇敢拿起法律武器,及时向公安机关报警,不给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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