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招700人!包钢集团!社区工作者!事业单位!七险二金!列入编制!专科起报

文摘   2024-11-30 17:01   内蒙古  

-今日招考信息一览-

1包钢(集团)公司2025年新员工招聘公告 580

2、2024年牙克石市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公告 36

3、包头市石拐区2025年度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公告 20人



-昨日招考信息一览-

12025年呼伦贝尔市农牧局所属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公告 21

2、阿拉善盟2024年度第五批次急需紧缺专业人才预约引进公告 19

3、乌拉特后旗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24人



包钢(集团)公司2025年新员工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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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牙克石市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公告




根据《2024年牙克石市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实施方案》,现将本次招聘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考人数及职位设置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36名社区工作者。详情请阅读《2024年牙克石市社区工作者招聘岗位信息表》(见附件1)。
二、报考条件及要求
1.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限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牙克石市行政区划内户籍,并于2024年11月30日前落户;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3)坚持党的民族政策,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社区工作;
(5)年龄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即:1983年11月30日(不含)至2006年11月30日(含)期间出生的;政治素质好、服务能力强,在群众中有较好口碑的社区党员、居民志愿者、退役军人、社区社会组织负责人、业主委员会成员应聘的,经镇(街道)推荐(详见附件2),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即:1978年11月30日(不含)至2006年11月30日(含)期间出生的。
(6)具有国家承认的专科(含国民教育序列专科)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性别不限、专业不限;
(7)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8)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2.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
(2)现役军人;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因赌博、吸毒、卖淫、嫖娼等行为受过行政处罚的人员,涉及黑恶势力的人员;
(5)参加邪教组织、从事非法宗教活动、组织封建迷信活动的人员;
(6)道德品行低劣、在群众中影响较坏的人员;
(7)长期无理上访或组织、煽动群众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人员;
(8)以造谣、诬告、暴力、威胁、欺骗等手段干扰破坏换届选举工作的人员;
(9)被纪检监察、司法机关正在立案侦查的人员;
(10)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考试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11)丧失行为能力等其他不宜从事社区工作的人员;
(12)应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三、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报名
(1)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须通过台式电脑或笔记本电脑报名,不支持手机、平板电脑登录网站报名,报名网站为牙克石市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115.28.96.217:8075/zwwsbm/webRegister/index.aspx?examsort=24)。
报名时间:2024年12月7日9:00—2024年12月9日17:30。
(2)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2024年牙克石市社区工作者招聘岗位信息表》中的有关应聘要求和资格条件,对照个人情况认真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应聘。凡应聘两个及以上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3)应聘人员须按要求在网上填写《2024年牙克石市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考试报名表》(附件3),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对于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的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高级社会工作师证书的应聘人员,需上传证书扫描件,对属于政治素质好、服务能力强,在群众中有较好口碑的社区党员、居民志愿者、退役军人、社区社会组织负责人、业主委员会成员,经镇(街道)推荐,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应聘人员的,须一并填写上传镇(街道)推荐表的扫描件。
应聘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从专科(本科)毕业至今的所有经历,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写或时间有断开的,将不予审核通过。学习经历:要填写上学(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起止年月、所读高校、院系、专业、学位(含第二学位、二学位、辅修学位及专业)。工作简历:截止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经历,要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务单位、所从事工作。未就业经历:未就业期间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报考人员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或与要求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和录用资格。
(4)应聘人员须用本人二代身份证(有效期限内临时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报名,且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5)应聘人员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
(6)应聘人员笔试必须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7)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应聘条件,并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应聘资格等处理。
(二)资格初审
1.报名与资格初审工作同步在网上进行,初审时间:2024年12月7日9:00—2024年12月10日17:30;资格审查部门在应聘人员网上报名后的1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应及时在资格审查栏中简要说明理由;对填报信息不全或有疑问的,应及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或说明。
2.应聘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及时查询初审结果。初审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三)报名确认
应聘人员通过资格初审后,应在网上银行进行交费,交费时间:2024年12月7日9:00—2024年12月11日17:30。笔试收费每人70元(包括报名费20元,考务费50元),交费成功即确认完成报名。完成报名的人员须及时打印报名表以备资格复审环节使用。在交费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交费的视为放弃报名。
(四)笔试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不设笔试开考比例。
(五)打印准考证
报考者交费成功后,须于2024年12月12日至15日9:00前登录牙克石市人民政府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笔试
(一)笔试科目
《公共基础知识和社会工作综合能力测试》,重点考察考生公共基础知识、社区工作基本知识、社会工作综合能力,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二)笔试时间、地点
2024年12月15日9:00-11:00公共基础知识和社会工作综合能力测试
笔试考点设在牙克石市,具体地址详见准考证。应聘人员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有效期限内临时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和准考证。
(三)笔试政策加分
对于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的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高级社会工作师证书的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分别加1、2、3分。应聘人员须认真填写《报名表》,凡因个人错填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信息导致没有加分的,不再进行加分。
(四)笔试总成绩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
(五)笔试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及成绩公布
1.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
2.笔试阅卷工作结束后,由牙克石市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确定笔试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应聘人员笔试总成绩查询和笔试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公告在牙克石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未达到笔试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应聘人员只能查询本人成绩信息。
五、资格复审
(一)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的确定
在笔试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进入资格复审人数1:3的比例在每个岗位笔试总成绩中从高到低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同一岗位因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而超过1:3比例的所有应聘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不足1:3比例的岗位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
(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地点、需携带的证件、证明、相关规定要求等详细内容,提前在牙克石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告。
2.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报考者,须提前自行下载打印《报名表》,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参加资格复审。
3.参加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持如下材料:
(1)《报名表》(一式两份);
(2)本人二代身份证(有效期限内临时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具备《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需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属于政治素质好、服务能力强,在群众中有较好口碑的社区党员、居民志愿者、退役军人、社区社会组织负责人、业主委员会成员,经镇(街道)推荐,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应聘人员的,需提供镇(街道)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4)2024年应届毕业生未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加盖学院(系)和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非应届毕业生须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第二学位、二学位及辅修学位应聘者须持二学位专业认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
4.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日期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后,由牙克石市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应聘人员指定邮箱发送《面试通知单》,并电话告知应聘人员本人。未经牙克石市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且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面试资格。
5.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资格条件。凡不符合应聘条件、个人错填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信息导致加分、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6.对资格复审后出现缺额的岗位,在笔试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基础上,按照同岗位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由市委社会工作部电话通知递补人员参加资格复审递补。
7.资格复审及递补后,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六、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满分100分。
3.应聘人员面试时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
4.同一岗位的应聘人员须在同一考官组并使用同一套试题。对于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岗位,该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本人参加考试所在考场(同一试题、同一考官组)所有考试人员平均成绩,方可进入下一环节。无法计算平均成绩的,需达到60分的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七、总成绩的计算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个人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在牙克石市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招聘计划内同一岗位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并列人员以笔试总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总成绩也相同的,再另行加试确定(加试形式,由牙克石市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并在牙克石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八、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1.体检由牙克石市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须在指定的医疗体检机构进行。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通用标准和操作手册执行。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2.应聘人员每人有一次复检机会,复检不合格、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
3.体检环节因个人原因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按照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
(二)考察
1.考察工作在体检完成后进行。考察由用人单位负责考察。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的,可以取消其聘用资格。
2.被考察人员达不到报考岗位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报考职位要求的,取消录用资格。按照同一岗位报考者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
九、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
1.对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牙克石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有反映问题人员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2.公示期间,对于反映应聘人员有关问题的举报信、电话以及有关部门转办的举报件,市委社会工作部要认真登记,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将最终核实结果反馈举报人和转办单位。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公示环节因个人原因放弃或不合格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按照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
4.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
(二)录用
5.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的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进行聘用,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纳入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管理,按照现行的社区工作者薪酬体系标准执行,试用期内按试用期工资执行,试用期结束后按照社区工作者薪酬体系标准进行套转。
6.公开招聘的社区工作者须签订诚信承诺书,承诺在社区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3年聘用期满后聘用合同终止,经考核合格的续聘;聘期内,考核不合格者,经镇(街道)上报市委社会工作部备案后,可以在聘期内予以解聘或辞退,并在3年内不再聘用。社区工作者须对无正当理由放弃的或不履行最低工作服务年限的,将记入本人相关诚信档案。
7.在公开招聘所有环节中,应聘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若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导致出现未能联系上应聘人员的情况,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其相应资格。
(三)下列人员不得录用
拟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应届毕业生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以岗位要求为准);
(2)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3)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
十、其他要求
(一)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二)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2024年牙克石市社区工作者招聘岗位信息表》中的有关应聘要求和资格条件,对照个人情况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应聘。在此,提醒应聘人员本着对个人负责的态度,认真选择岗位和填报信息,切勿马虎大意、弄虚作假、隐瞒情况,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自行承担。
(三)本公告由牙克石市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相关咨询电话:
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咨询电话:0470—7203105
监督举报电话:0470—7208078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技术咨询电话:4008220886咨询时间:09:00-17:00
附件:1.2024年牙克石市社区工作者招聘岗位信息表
2.2024年牙克石市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考试推荐表
3.2024年牙克石市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考试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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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石拐区2025年度

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公告




为加强所属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规范有序开展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引进工作,按照《包头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工作办法》(包人才组发〔2023〕3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拟开展石拐区2025年度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工作,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包头市石拐区计划引进人才20名。详见《包头市石拐区2025年度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岗位信息表》(附件)
二、报考资格条件
(一)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限户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心强,服从组织分配。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学历、学位条件:
高层次人才:①“双一流”建设高校(教育部教研函〔2022〕1号公布的院校)全日制本科生且取得相应学位及以上人员;②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且取得相应学位及以上人员;③海外留学人员需满足当年QS世界大学排名前300(含)且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相应学历、学位及以上人员。相应学历、学位证书需在2025年7月底前取得;④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紧缺急需人才:①报考医疗单位人员,可放宽到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大学本科生且取得相应学位及以上人员,同时需持有相关专业要求的资格证、职称证等;②报考教育系统人员,可放宽到拥有山东师范大学、福建师范大学、安徽师范大学、天津师范大学、河北师范大学、内蒙古师范大学、哈尔滨师范大学、浙江师范大学、包头师范学院等9所高校的师范类专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
不接受以第二学位报考,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应届毕业生须在2025年7月底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引进国(境)外人才,国(境)外留学生若专业名称与招聘专业不完全一致,须提供所学专业课程表、成绩单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及复印件。
5.年龄:自发布公告之日起,①全日制本科生不超过28周岁(1996年11月29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1989年11月29日以后出生);取得全日制博士学位人员不超过45周岁(1979年11月29日以后出生);②因医疗专业考生需满足取得执业医师证、临床工作经验等条件,年龄要求适当放宽。故报考医疗单位人员自发布公告之日起,全日制本科生不超过35周岁(1989年11月29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超过40周岁(1984年11月29日以后出生);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且取得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年龄放宽至45周岁(1979年11月29日以后出生)。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应届毕业生)。
2.有关高校的分校、独立学院毕业生,委托培养、定向培养和合作办学的毕业生以及民办高校毕业生。
3.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引进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引进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引进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方式: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系统https://zk.sun-hrm.com/index/nindex?p=sgqrcyj进行网上报名,按照报名系统要求如实填写信息。
2.报名时间:从2024年12月2日9:00—12月10日17:00止;资格审查截止时间为12月11日17:00。
为避免网络拥堵,请报考人员尽可能提早报名,避免审核不通过后因时间原因无法补充材料或改报其他岗位。
3.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公告》和《岗位需求表》中的有关报考要求和资格条件,仔细鉴别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按照报名系统要求如实填写信息。报考人员须先在报名网站上签署《包头市石拐区2025年度事业单位人才引进诚信承诺书》,否则不接受报名,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2)应聘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从大学至今的所有经历,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写或时间有断开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学习经历:要填写上学(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起止年月、所读高校、院系、专业、学位。
工作简历:截至报名开始之日前的工作经历,要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务单位、所从事工作。未就业期间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市外公务员(参公人员)或已被事业单位列编聘用的要注明是否“已过试用期或最低服务年限”。
(3)《岗位需求表》中所要求的专业类别或专业等,主要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学科专业目录等提出。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如实填写本人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对现行专业目录中未能完全涵盖的一些高校自设专业、新兴学科、国外教育学科等,应聘人员如实提供课程表、成绩单等相关资料。
(二)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报名期间需将以下材料按要求上传至报名系统:
1.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蓝底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考生本人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社保卡、护照等有效证件)原件扫描件(正反面均上传)。
3.考生本人户口本(首页、户主页、本人页)原件扫描件。
4.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扫描件(含本科阶段及研究生阶段)。2025年应届毕业生未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加盖学院(系)和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学历学位证明原件扫描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近期更新打印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以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
6.留学人员除须提供《公告》和《岗位需求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含本科阶段及研究生阶段)。
7.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实习证明等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印证材料。
8.符合引进条件的人员属于包头市外机关或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企业职工并签有劳动合同或劳务派遣合同人员,需出具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意见,注明是否在试用期内和是否未满最低服务期限,并由主管部门主要领导签字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
9.报名人员在报名时要认真阅读引进人才公告,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者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聘用的,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在招考期间无法接通或所留号码错误而影响本人招聘的,责任自负。报考者须按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如实报名,未如实填写专业的,在报名与资格审查环节不予审核通过。报名时所填报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弄虚作假或因个人原因错填信息,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并且一切责任由报名人员本人负责。对拟引进人才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引进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及录用后发现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资格,一切责任由报名人员本人承担。
报考比例低于3:1(通过资格审查人数/该岗位拟引进人数)的岗位,需核减或取消。确需低于开考比例进入面试环节的岗位,经石拐区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可适当调整,调整后报考比例不得低于2:1。
(三)面试
1.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不足2:1比例要求(实际参加面试人数/该岗位拟引进人数)的岗位,设定最低分数线为70分(含),考生面试成绩需达到最低分数线70分(含),方可进入体检、考察范围。
报名人数超过20人的岗位,可增加笔试环节。笔试结束后,按照参加面试人数与各岗位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拟进入面试环节人选,末位出现成绩并列的考生全部进入面试。
2.区属事业单位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教师岗位考试包括综合素质测试、试讲。面试满分为100分。
面试时间、地点、须携带的证件以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3.面试均结束后,面试成绩在石拐区人民政府网、石拐先锋、石拐区人社局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上公布,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环节人选,成绩出现并列的,组织加试。
(四)体检和考察
1.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岗位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范围的人选。
2.体检在指定医疗机构进行,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和要求进行。对于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人员,取消录用资格。按规定需要复检的,组织到其他医院复检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环节。因未参加体检或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的,可按报考岗位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成绩出现并列的,组织加试),只递补一次,递补考生接到体检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完成体检,否则取消体检资格。体检工作结束后按照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3.考察工作按人事管理权限由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抽调人员组成考察组具体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拟引进人才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采取谈话了解、审核人事档案、实地走访、电话察访、函调查询、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进行。
因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考察、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空缺名额的,可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成绩出现并列的,组织加试),递补只进行一次。递补考生于接到体检、考察通知电话一般不超过5个工作日完成体检,一般不超过7个工作日完成考察,否则取消体检及考察资格。考察具体时间、地点和相关注意事项,将在石拐区人民政府网站、石拐先锋、石拐区人社局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
(五)会议研究和公示
综合面试成绩以及体检、考察结果,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将拟引才情况提交区委常委会研究审议后,在人才一“鹿”通服务平台、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包头人才网、包融头条、包头日报,石拐区人民政府、石拐先锋、石拐区人社局微信公众号、魅力喜桂图等媒体平台对拟引进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引进资格;对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引进,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引进。
(六)办理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引进的,按人事管理权限由组织编制人社部门办理人事编制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的人员,经查实的,不予聘用。
四、人员管理及政策待遇
(一)引进人才原则上安置到所填报单位工作,列入事业编制管理,引进人才待遇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进行确定。
(二)实施高层次人才培养计划。引进人才试用期满后,有序选派到重点岗位、重点项目、基层一线挂职锻炼(挂职期一般不超过半年),参与全区中心工作、重点项目建设,表现突出的,列为优秀年轻干部。
(三)取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优先兑现职称待遇。
(四)引进人才在石拐区工作期间,符合要求的可享受相应购房折扣补贴、租金补贴和实物配租保障。
五、其他事宜
(一)石拐区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照人事引进、录用等上级相关制度办法的规定开展工作。
(二)引进人才在石拐区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限从聘用之日起计算,服务期满后纳入常态化管理。服务期内不得以辞职再引进的方式,引进至市内其他事业单位。服务期内除组织调整外,原则上不允许调动、借调、提前离岗到市内其他事业单位。对无正当理由放弃的或不履行最低服务期的,解除聘用合同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三)引进人才应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引进人才实行试用期制度,引进人才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引进人才,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本次人才引进不指定考试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未尽事宜由石拐区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六、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
咨询电话:0472-87123650472-8728182
监督电话:0472-8712380
受理时间(工作日):
9:00-12:00;14:00-17:30
附件 包头市石拐区2025年度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岗位信息表.xlsx
石拐区事业单位人才引进
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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