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安全生产和社会稳定工作会议精神,防范和打击销售使用“黑气”行为,全力筑牢燃气安全防线,近日,市城管执法局、市公安局、台城街道办等部门紧密联动执法,并根据前期日常网格巡查和多日蹲守调查摸底情况,成功破获了台城某社区一处出租民房内非法充装、储存、销售液化石油气的“黑窝点”。
在此次行动中,查获了嫌疑人杨某涉嫌无证经营燃气、非法储存危险化学品等违法行为,现场缴获各类不合格钢瓶49个、过气管2条,储存石油气600公斤。经查,杨某为谋求经济利益,在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未办理台山市送气工资格证、未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等情况下,在无任何安全措施的场所,非法充装、储存、销售“黑气”,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目前,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嫌疑人杨某已被公安部门拘留并立案调查。
此次行动有力打击了非法充装、储存、销售燃气的违法行为,坚决依法从快从重打击、严厉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守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接下来,台山市城管执法局将进一步强化燃气安全执法工作,保持“黑气”打击高压态势,形成有力震慑,全面提升燃气安全管理水平,严防燃气安全事故发生。
一、什么是“黑气”?
“黑气”是指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的单位或个人,利用正规燃气企业流失钢瓶或报废钢瓶,通过非法充装、倒灌等途径充装的气瓶。
二、市民购买、使用“黑气”,有什么危险?
(一)“黑气”大多是超期瓶、报废瓶,这些气瓶大多耐压指数不达标,甚至有的因阀体部件老旧松动出现漏气现象,气瓶安全性无法保证。市民、餐饮店购买这样的液化气,犹如在人群密集处放置了一颗定时炸弹,有极大的安全隐患;
(二)“黑气”商贩为了牟利,液化气通常缺斤少两或混入有毒的液体,使用起来“不耐烧”,甚至有可能发生中毒事故;
(三)“黑气”商贩不会为购气的用户提供入户安全检查服务,也不会为用户购买意外保险,无法及时发现安全隐患,一旦发生事故也只能由用户一力承担。
台山发布编辑部
编辑:邓嘉文
来源:台山发布整理自台山市城管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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