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公告
为加强旅游景区质量管理,提升旅游景区品质,净化旅游消费环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GB/T17775-2003)与《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管理办法》,根据2024年度西藏自治区A级旅游景区复核结果,西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决定,对复核严重不达标或存在严重问题的4家旅游景区处理如下:
(一)给予米林市南伊沟景区、仁布县宗嘎雅江秘境生态度假村景区取消旅游景区质量等级处理。
(二)给予白朗县珠峰现代农业科技创新博览园景区、江孜县卡若拉冰川景区通报批评责令整改处理,限期6个月。
特此公告。
西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2024年11月20日
终审丨张琼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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