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成功通过“全国电子无偿献血证”微信小程序办理异地用血减免

文摘   2024-11-07 17:05   湖南  
 

11月1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出通知,无偿献血者可通过微信“全国电子无偿献血证”小程序在线办理无偿献血者跨省异地减免申请。

近日,长沙血液中心成功通过微信小程序为异地献血者办理用血减免。一名外地无偿献血者李女士(化名)曾于2003-2008年在长沙6次参与无偿献血,今年9月,其母亲在外地接受输血治疗,根据《湖南省无偿献血者及其亲属临床用血费用报销工作管理办法(试行)》,除献血者本人可以按规定报销用血费用外,献血者直系亲属还可共计报销献血量等量临床用血的费用,本次李女士通过长沙血液中心为其母亲办理异地用血费用报销共计2130元。

长沙血液中心业务综合部负责人黄源昆表示,一直以来,为落实“血费减免一次都不跑”,长沙血液中心均通过自身微信服务号、湖南省血液综合管理平台等,接受献血者提交的用血报销资料并在线办理报销。往后,在长沙献过血的省内外异地献血者,均可通过“全国电子无偿献血证”微信小程序,提交资料至长沙血液中心,便捷高效办理跨省市的异地用血报销。






湖南省无偿献血报销政策


无偿献血者及直系亲属临床用血费用报销,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一)献血量(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两个或两个以上血站献血的献血量累计计算,下同)累计在900毫升以上(含本数)的,献血者本人终身无限量报销临床用血费用。

(二)献血量累计在600毫升(含本数)以上不满900毫升的,献血者本人报销献血量三倍临床用血的费用。

(三)献血量累计在600毫升以下的,献血者本人报销献血量二倍临床用血的费用。

(四)除献血者本人按照本章前三款规定报销用血费用外,献血者亲属还可共计报销献血量等量临床用血的费用。

(五)每捐献一个治疗量的机采血小板,按400毫升全血献血量计算。

来源:《湖南省无偿献血者及其亲属临床用血费用报销工作管理办法(试行)》(2015年7月)


来   源:长沙血液中心
通讯员:姜   兰
编   辑:杨胜男
校   对:刘兆衡
审   核:尹新发 姜   兰

长沙卫健
长沙卫生健康信息发布、健康教育、健康科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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