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泰国消费税部门局长埃克尼蒂·尼蒂坦普拉帕斯 (Ekniti Nitithanprapas) 表示,受到政府电动汽车 (EV) 推广措施支持的汽车制造商必须在 2026 年前投资在国内生产关键的电动汽车零部件。
▲到 2026 年,电动汽车制造商必须投资在泰国国内生产电动汽车关键零部件。
电动汽车必须在泰国组装的三个关键部件是:电动机,将电能转换为动能,为汽车提供动力;减速器,其功能类似于内燃机汽车的变速箱;逆变器,将电池中的直流电 (DC) 转换为交流电 (AC),为电机供电。
埃克尼蒂表示,在政府通过消费税部门推出第一阶段(3.0)和第二阶段(3.5)电动汽车推广措施后,参与该计划的汽车制造商已逐步在泰国建立生产基地,总投资额超过 800 亿泰铢。建立生产基地、实现电动汽车国产化是这些措施的条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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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这些电动汽车支持措施,参与的企业必须在当地生产电动汽车以弥补进口量,第一年产量相当于销量的 100%。如果企业在第二年未能满足本地生产要求,则必须生产销量的 1.5 倍。
这一要求迫使汽车制造商在泰国建立生产基地,从而带来新的投资和产业,符合该部门促进经济增长和环境保护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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埃克尼蒂先生还指出,该部门的车辆税收入在 2024 财年的前 11 个月下降了约 30%,这主要是由于生产和销售下降以及电动汽车消费税减免措施。车辆税是该部门收入最高的类别之一。
此前,泰国投资促进委员会批准了促进电动汽车电池制造投资的措施。模块级投资可享受八年企业所得税豁免,电池组级投资可享受五年豁免。然而,这些级别不享受电动汽车促进基金的补贴,而电池级投资则享受八年免税,并获得基金的补贴。
来源:编译自《曼谷邮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