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自然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西昌市人民政府批准,西昌市自然资源局以拍卖方式公开出让4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条件
编号 | 宗地 位置 | 出让土 地面积 | 用地 性质 | 主要规划条件 | 出让 年限 | 保证金(万元) | 起始价(万元) |
B-15-01 地块 | 西昌市海河西路南侧、登月路北侧 | 14668.03㎡(合22.00亩) | 住商混合用地(RB),其中商业建筑面积不大于地块计容建筑面积的40% | 1.0<;容积率≤1.8;建筑密度≤30%;建筑限高≤36米;绿地率≥25%;车行交通出入口及方位:地块东侧,出入口距离道路交叉口应大于30米,地块南侧,出入口距离道路交叉口应大于30米,地块北侧,出入口距离道路交叉口应大于30米;停车数量:机动车、非机动车车位配置按《西昌市城乡规划技术管理规定》执行;地下室机动车出入口坡道后退道路红线应大于7.5米。其余用地条件及规划条件详见出让文件及附录文件。 | 住宅用地70年;商业用地40年 | 3200 | 15841 |
B-16-01 地块 | 西昌市海河西路南侧、登月路北侧 | 15307.87㎡(合22.96亩) | 住商混合用地(RB),其中商业建筑面积不大于地块计容建筑面积的40% | 1.0<;容积率≤1.8;建筑密度≤30%;建筑限高≤36米;绿地率≥25%;车行交通出入口及方位:地块东侧,出入口距离道路交叉口应大于30米,地块西侧,出入口距离道路交叉口应大于30米,地块南侧,出入口距离道路交叉口应大于30米,地块北侧,出入口距离道路交叉口应大于30米;停车数量:机动车、非机动车车位配置按《西昌市城乡规划技术管理规定》执行;地下室机动车出入口坡道后退道路红线应大于7.5米。其余用地条件及规划条件详见出让文件及附录文件。 | 住宅用地70年;商业用地40年 | 3400 | 16532 |
CXZQ-M-12地块 | 西昌市川兴中学北侧 | 18873.05㎡(合28.30亩) | 住宅用地(R21) | 1.0<;容积率≤2.5;建筑密度≤22%;建筑限高按照方案合理性进行确定;绿地率≥35%;车行交通出入口及方位:地块南侧,出入口距离东侧道路交叉口应大于30米;地块东侧,出入口距离道路交叉口应大于30米;停车数量:机动车、非机动车车位配置按《西昌市城乡规划技术管理规定》执行;地下室机动车出入口坡道后退道路红线应大于7.5米。其余用地条件及规划条件详见出让文件及附录文件。 | 住宅用地70年 | 3500 | 16985 |
C2-01-3 地块 | 西昌市菜子山大道南侧 | 36492.40㎡(合54.74亩) | 住宅用地(R21) | 1.0<;容积率≤2.0;建筑密度≤22%;建筑限高≤54米;绿地率≥35%;车行交通出入口及方位:地块北侧,出入口距离道路交叉口应大于70米,地块东侧,出入口距离道路交叉口应大于50米;停车数量:机动车、非机动车车位配置按《西昌市城乡规划技术管理规定》执行;地下室机动车出入口坡道后退道路红线应大于7.5米。其余用地条件及规划条件详见出让文件及附录文件。 | 住宅用地70年 | 4800 | 23355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且有底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4年10月30至2024年11月17日(节假日除外),到西昌市自然资源局土地储备交易中心(胜利南路261号西昌市自然资源局办公楼五楼)获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8日16:00(以实际到账为准),同时申请人须于2024年10月30日至2024年11月18日16:00(节假日除外),到西昌市自然资源局土地储备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4年11月19日10:00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24年11月19日15:30在西昌市自然资源局(胜利南路261号)举行。
七、竞买保证金缴纳账户
收款单位:西昌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
账 号:22631101040031745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四川省西昌市支行
银行行号:103684063115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拍卖成交价款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总价款(含土地出让金),不包括买受人应当缴纳的土地交易手续费和其他税费。
(二)买受人须在2024年12月19日17时30分之前缴纳完土地成交价款的50%,2025年5月19日17时30分之前缴纳完全部土地成交价款及税费(拍卖出让后1个月内缴纳完土地总价款的50%,6个月内缴纳完全部土地价款和税费)。须在2025年5月19日前向西昌市自然资源局缴纳交易手续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以财务核定为准)。
(三)买受人在开工前应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提高抗震设防标准以确保安全,对有隐患的地块必须采取相应措施防治,同时做好环评相关工作。买受人须确保项目无相关隐患后方可动工建设。买受人不得破坏宗地范围内政府已建设完成的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及下设管网等设施。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拍卖出让文件》,并以出让文件中附录的行政主管部门的法定文件为准。
九、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西昌市自然资源局土地储备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834-3241180
监督电话:0834-3223354 (西昌市监察委员会)
0834-3208509(西昌市自然资源局机关监督管理股)
查询网址:中国土地市场网、西昌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西昌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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