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实践】贵南县“12.4”国家宪法日倡议书

民生   2024-11-26 21:45   青海  



全县广大党员干部群众:

2024年12月4日,是第11个国家宪法日,也迎来全国第7个“宪法宣传周”,是全民的宪法“教育日、普及日、深化日”。今年国家宪法日的主题是“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推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国家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国家宪法日的设立,昭示着中国共产党全力推动依法治国的意志与决心。它把国家的法治建设提升到了一个新高度,也为全党和全国人民树立起一个法治信仰、法治追求的新高度,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战略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从1954年我国拥有第一部真正属于人民的社会主义宪法,到我国现行宪法于1982年12月4日正式实施,期间经历了风雨侵袭,经受了时代考验。历史经验告诉我们,只有以宪法为遵循,才能维护党和人民的共同意志,捍卫国家和人民的根本利益,使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始终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正确道路;只有以宪法为准绳,才能建设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和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不断提高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反之,如果宪法受到漠视、削弱甚至破坏,人民权利和自由就无法保证,党和国家事业就会遭受挫折。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宪法的根基在于人民发自内心的拥护,宪法的伟力在于人民出自真诚的信仰”。在深入推进依法治国的今天,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大背景下,在全县全面深化改革、提质增效,致力于实现“12345”发展战略目标,建设中国式现代化新贵南的关键时刻,我们更应深知重任在肩。为此贵南县司法局向全县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发出如下倡议:

争做知法明礼的实践者。要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尊崇法律、敬畏法律、维护法律,做到身体力行,自觉远离黄、赌、毒等危害家庭幸福、影响社会发展的危险因素。

争做诚信自律的先行者。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全面贯彻实施宪法,用法律知识来武装自己的头脑,时时刻刻让法律内化于心。坚持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县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争做落实宪法的推动者。积极参与普法宣传活动,争做普法工作的宣传者,增强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积极行使宪法赋予的权利和义务,自觉地维护宪法权威,捍卫宪法尊严,要把对法律的尊崇和敬畏根植到内心深处,使法治精神蔚然成风。


贵南县司法局
2024年11月25日


▌来源:贵南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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