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兵队伍,期待你的加入!

体娱   2025-01-14 22:01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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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民兵无上光荣

保家卫国人人有责

2025年闽侯县民兵组织工作即将展开

想加入民兵组织、履行国防义务的你

赶快参加吧!


平时为民 战时为兵

——2025年闽侯县民兵征集宣传公告


广大党员、退役军人、适龄公民:


  国无防不立,民无兵不安。为加强新时代民兵组织建设,提升国防动员和后备力量建设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民兵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特发布基干民兵征集公告,诚请有志之士加入民兵组织,履行国防义务。


  一、民兵的属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第22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武装力量,由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部队和预备役部队、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民兵组成。”《民兵工作条例》第2条:“民兵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武装力量的组成部分,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助手和后备力量。


  二、民兵的任务


  参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执行战备勤务,参加防卫作战,抵抗侵略,保卫祖国;为现役部队补充兵员;协助维护社会秩序,参加抢险救灾。


  三、参加民兵组织的条件


  (一)政治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劳动,遵纪守法,品德优良。


  (二)年龄条件:民兵主要从18周岁至45周岁符合服兵役条件的男性公民中选定。根据需要,可以吸收18周岁至35周岁的女性公民、45周岁以上的男性公民参加民兵组织。特别优秀的干部骨干、专业技术人员可以适当放宽年龄。


  (三)身体条件: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能够参加军事训练。


  符合以上条件人员经政治考核、体格检查合格后,由当地军事机关批准参加民兵组织。


  以下人员优先编入基干民兵组织:退役军人、共产党员、具有专业技术特长人员(通信、网络、多媒体制作、电力、修理、车辆驾驶、工程机械操作、医疗救护、无人机操作与维修、舆论宣传等)、经过军事训练人员、户籍在本地或与本地企事业单位签订1年以上用工合同的人员。


  四、民兵待遇


  (一)免费参加体检。按照兵员征集体检标准组织外科、血压、血常规、心电图等项目检查。


  (二)发放训练补助。为参加军事训练的基干民兵购买意外保险、免费保障食宿、发放训练补助,2024年大约300元/人/天。参加战备执勤、抢险救灾或相关勤务活动的基干民兵,参照训练补助标准发放履职补助。


  (三)优抚优待保障。参加比武活动取得名次的,给予精神与物质奖励,年底对优秀民兵进行表彰奖励,向地方党委政府推荐优秀人员。具有专业技术特长且军事训练成绩优秀人员可聘请为民兵教练员、军训教官,根据组训情况发放教练员补助。


  (四)其他优待保障。依法享受国家、省、市、县规定的其他抚恤、优待和权益保障。


  望广大符合条件公民踊跃参加民兵组织,成为一名光荣的中国民兵!


  咨询热线:0591-22982190


来源:闽侯县人民武装部


编辑:黄子玲 李晓龙

校对:张翔 李雯珺

审核:王立强 陈燕

监制:谢永杰 庄高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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