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出收養的人之條件
夫婦兩人共同收養
雙方須年逾二十五歲,結婚逾三年且不屬事實分居。
屬事實婚關係的男女共同收養
雙方須年逾二十五歲,且事實婚關係逾五年。
個人收養
須年逾二十八歲,不過,如果被收養人是配偶或事實婚關係人(雙方事實婚關係逾三年)的子女,則年逾二十五歲便可作出收養。
註:收養人在獲交託待被收養人時不可超過六十歲。
作出收養的人之條件
夫婦兩人共同收養
雙方須年逾二十五歲,結婚逾三年且不屬事實分居。
屬事實婚關係的男女共同收養
雙方須年逾二十五歲,且事實婚關係逾五年。
個人收養
須年逾二十八歲,不過,如果被收養人是配偶或事實婚關係人(雙方事實婚關係逾三年)的子女,則年逾二十五歲便可作出收養。
註:收養人在獲交託待被收養人時不可超過六十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