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质量认证制度改革!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来了

科技   2025-01-08 17:44   北京  

1月7日,国家发改委印发的《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正式公布。其中提出:各地区、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地方依法设定的市场准入管理措施,要全部列入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


《指引》明确,推进商品和服务市场高水平统一。
在健全商品质量体系方面,《指引》提出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消费品质量分级标准体系,深化实施产品质量分级评价;推动产品和服务消费体验标准研制,完善重点领域消费品的统一标准,提升重点行业产品质量。鼓励各地区实行强制性产品认证(CCC)免办监管结果互认、自愿性认证监管一体化,深化质量认证制度改革,完善统一的质量认证体系,推动认证结果跨行业跨区域互通互认。
在完善标准和计量体系方面《指引》提出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协调统一的强制性国家标准体系,加快推动家用电器、家具、电动自行车等消费品行业重点领域强制性国家标准制修订;健全现代流通、大数据、人工智能、自动驾驶、区块链等领域标准体系;推动智能家居、智能安防等领域标准统一衔接。
各地区要研究制定省域内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设规划和指导目录,积极探索加强省际计量服务协同,构建省际计量技术机构技术服务协同平台,推进区域计量互认和区域诚信计量建设,强化区域计量监管合作。
在全面提升消费服务质量方面,《指引》提出各地区要持续完善并严格执行缺陷产品召回制度,以儿童用品、电子电器产品为重点,加大缺陷消费品召回监管力度。
鼓励各地区进一步畅通异地、异店退换货通道,引导全国布局的品牌连锁实体店、厂商直营实体店、大型连锁商场超市探索实行省域内异地异店退换货。
原文如下: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试行)》的通知
发改体改〔2024〕174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试行)》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4年12月4日

附件:



信息来源  国家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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