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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数据局等部门发布《“数据要素×”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
2024年1月4日,国家数据局等17个部门联合印发了《“数据要素×”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这是国家数据局挂牌成立后,主导发布的首个数据要素三年行动规划政策文件。
《行动计划》选取工业制造、现代农业、商贸流通、交通运输、金融服务、科技创新、文化旅游、医疗健康、应急管理、气象服务、城市治理、绿色低碳等12个行业和领域,推动发挥数据要素乘数效应,释放数据要素价值。并明确到2026年底,要打造300个以上示范性强、显示度高、带动性广的典型应用场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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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正式施行
2024年1月1日,《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正式施行。该规定使得数据要素在会计报表上开始显性化,此前被企业费用化处理的数据资产如今在资产负债表内有了明确表达,完成了从自然资源到经济资产的关键跨越,为数据要素的产业化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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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发布《关于加强数据资产管理的指导意见》
2024年1月11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加强数据资产管理的指导意见》,明确了数据的资产属性,强调依法合规推动数据资产化,并为数据资产化提供了清晰的明确路径和完善的管理框架。同时公布了相关任务,为数据资产管理提供了全面的指导和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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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促进和规范数据跨境流动规定》
2024年3月22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促进和规范数据跨境流动规定》。该规定将“促进”置于“规范”之前,表明我国在数据跨境流动的政策和立法趋势是“促进”数据跨境流动,同时在流动中应不断加以规范。
为了促进数据依法有序自由流动,激发数据要素价值,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规定》对数据出境安全评估、个人信息出境标准合同、个人信息保护认证等数据出境制度作出优化调整。并明确了重要数据出境安全评估申报标准,提出未被相关部门、地区告知或者公开发布为重要数据的,数据处理者不需要作为重要数据申报数据出境安全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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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发布《国家数据标准体系建设指南》
2024年9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数据局、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家标准委联合印发《国家数据标准体系建设指南》,明确了当前和未来一段时间我国数据标准化工作的发展方向。
《指南》指出,要围绕数据流通,利用基础设施、数据管理、数据服务、训练数据集、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数据确权、数据资源定价、企业数据范式交易等方面制修订30项以上数据领域基础通用国家标准。加 快关键领域标准的研制与发布,为数据产业的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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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加快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意见》
2024年10月9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加快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意见》,这是中央层面首次对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进行的系统部署,旨在充分释放公共数据的价值,推动公共数据资源的深度开发利用,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更丰富的数据支持,促进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的深度融合。
《意见》明确提出,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依法履职或提供公共服务过程中产生的公共数据,是国家重要的基础性战略资源。《意见》明确了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总体要求,确立了深化数据要素配置改革,扩大公共数据资源供给等六方面共十七条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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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数据局发布《可信数据空间发展行动计划(2024—2028年)》
2024年11月,国家数据局发布了《可信数据空间发展行动计划(2024—2028年)》,明确了在2024至2028年期间的阶段性目标,致力于大力推动可信数据空间的建设与发展,预计到2028年建成100个以上可信数据空间,从而为数据的安全存储、高效流通以及合理利用构建坚实可靠的基础架构与规范体系。
《行动规划》提出了实施可信数据空间三大能力建设行动,一是构建数据空间可信管控能力;二是提高数据空间资源交互能力;三是强化可信数据空间价值共创能力。并要求在企业可信数据空间、行业可信数据空间、城市可信数据空间、跨境可信数据空间等五个领域开展可信数据空间培育推广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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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数据局等部门发布《关于促进企业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意见》
2024年12月,国家数据局、中央网信办等多部门近日印发《关于促进企业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意见》,从健全企业数据权益实现机制、培育企业数字化竞争力、赋能产业转型升级、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开放透明可预期的发展环境等五个方面作出具体部署,充分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分类推进企业数据资源开发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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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发布《数据资产全过程管理试点方案》
2024年12月,财政部研究制定了《数据资产全过程管理试点方案》,主要围绕数据资产台账编制、登记、授权运营、收益分配、交易流通等重点环节,试点探索有效的数据资产管理模式,完善数据资产管理制度标准体系和运行机制。
试点方案确定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国科学院、中国气象局、中国科协等中央部门开展试点;在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中国移动、中国东方航空、国家开发投资集团、中国南方电网、中国交通建设集团等中央企业开展试点;在北京、河北、大连、吉林、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山东、湖北、湖南、深圳、广西、贵州、云南等地方财政部门开展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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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发布《关于促进数据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2024年1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数据局、教育部、财政部、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联合印发了《关于促进数据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到2029年我国数据产业规模年均超过15%的复合增长率目标,并在此基础上描绘了数据产业结构优化、数据技术创新能力跻身世界先进行列,数据产品和服务供给能力大幅提升以及数智应用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竞相涌现的未来产业愿景。
《指导意见》强调要培育多元化数据企业经营主体,包括培育数据资源企业,做强数据技术企业,扶持数据服务企业,做优数据应用企业,发展数据安全企业,壮大数据基础设施企业。
这些政策共同推动了2024年数据要素领域的快速发展和变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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