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要求,县文旅局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成立了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文旅局(文物局),按照普查工作安排有序开展相关工作。二是强化正面宣传引导,把握宣传节点,通过张贴海报、电视台等有效途径及时发布普查信息,扩大社会覆盖面,营造支持普查、支持文物保护的浓厚社会氛围。
三是县“四普”文物普查队于7月开展文物实地普查工作。普查队员坚持“应查必查,应保尽保”的原则,积极走访,全面梳理,严格按照普查登记著录说明和技术标准做好文物普查登记的各项信息采集工作。截至目前,我县“四普”工作已复查三普不可移动文物数量267处;已调查新发现文物数量21处。
下一步普查队将按照实地调查阶段的工作要求,文物资源现状,不断总结经验,扎实推进文物普查实地调查基础工作。做实做细普查工作的每一处细节,保障普查数据全面、真实、准确,持续推动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圆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