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在成都是有自己的房子吗?”
“不是,我租的。”
“考虑买房吗?”
“我哪儿来的钱去买房啊。”
“贷款嘛,现在还是有很多人选择房贷的。”
“我才不要当房奴。”
“租房就不是房奴了吗?”
我前一段时间写过一篇有关“房奴”的文章,文中说房奴时代就快要结束了,最根本的原因有三点。
第一点房地产已完成了它的历史使命;第二点现在很多年轻人都不愿意买房了,不想当房奴;最后一点,也是最重要的一点,那就是现在大环境不好,大家收入都不多,生存都是一个问题,已经没钱去买房了。
这样看来,房奴时代确确实实感觉是快要结束了,越来越少的人会选择贷款买房了,大家都不愿意去还房贷,聪明人也越来越多了。
而今天我刷到了一个很有意思的定义,是对房奴的新定义,这位专家是这么说的:
租房的人才是这个时代真正的房奴。
那么我们想一想这个定义到底是否成立吗?
都是花钱,为什么在以前说买房的才是房奴,而现在却说,租房的才是真正的房奴,究竟谁才是房奴呢?
我们大可算一笔账,很多人都很清楚的一件事情就是,买房不是全款,是有房贷的情况下,大多数时候其实就是银行一套你一套,还个三十年下来一看,这些钱存起来都能买两套房了。
假设房子为一百五十万,你只能拿出五十万,剩下一百万全部为贷款,时间为三十年,正因为房贷到最后可能一共花了一百七八十万,多出了七八十万,这个钱就进银行的口袋了,正因为很多人清楚这个道理,这也是很多人不愿意贷款买房的原因之一。
如果你没有房子,每个月花个一两千去租房,尚且算一千五,一年也才一万八。
租房和买房到底有何不同,租房就一定比买房好吗,买房就没有一点好处吗?
其实只能说各有各的好,各有各的差,优缺点得根据自身的情况来定。
假设你孑然一人,这辈子也不打算结婚生子,自己在老家也有住的地方,那么租房比买房划算,租房流动性强,你想换地方发展可以带上行李,说走就走。
买了房子就像是给你画了个圈,把你圈住了,你可以选择把房子租出去,可以是这不就违背了最初买房的初衷吗,租房子出去自己又去租房住,这还不如不买,完全没有意义。
如果你考虑结婚生子,考虑在某个城市扎根,那么买房对于你来讲其实也有好处的,有房子一家人生活会方便一点,不用把东西搬来搬去,自己有个温馨的小窝。
但买房相对于划算的还是全款,毕竟房贷很多时候是吃亏的,还是吃大亏,而且现在买房还有很大的可能性会亏,亏的还不是一星半点,要买只能说尽量全款,贷款部分越少越好。
而不管是租房住,还是买房的人,其实买房的才是真正的房奴,租房当你发现付不起房租的时候,可以选择去更便宜的地方,需要还房贷就不一样了,还不上就是还不上,你没有选择的余地。
是租房住,还是买房,都是自己的选择,既然是选择那就要在自己的能力范围之内,超过能力那就是在给自己找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