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袁花镇深入开展补短攻坚行动,从严从实推进各项整治行动,定期开展巡查检查,现对有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隐患突出的典型企业及相关问题进行曝光。
希望全镇企业引以为戒,警钟长鸣,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时查找消除安全隐患,莫让“隐患”成“事故”。袁花镇也将对发现的问题隐患进行“回头看”,对照问题清单进行再检查、再闭环,确保全面整改到位。
海宁科达照明有限公司
1、氢气库未安装可燃气体浓度报警器。
2、消防器材被遮挡。
3、煤气软管老化未及时更换。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三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关闭、破坏直接关系生产安全的监控、报警、防护、救生设备、设施,或者篡改、隐瞒、销毁其相关数据、信息。
餐饮等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燃气的,应当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并保障其正常使用。
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大对安全生产资金、物资、技术、人员的投入保障力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
平台经济等新兴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本行业、领域的特点,建立健全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履行本法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安全生产义务。
监制 | 李明辉
主编 | 巫笑飞
审核 | 于 龄 倪晨啸
编辑 | 万琳华
来源 | 应急消防管理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