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枫”景 | 中山公安:创新兼职“副书记”制度 基层治理向群众延伸

政务   2024-12-06 09:44   广东  

编者按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在社会基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机制,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央、省委政法委部署要求,“中山政法”推出中山“枫”景系列宣传,展示我市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成果,努力推动建设更高水平法治中山平安中山。

村(社区)作为承载群众幸福感、安全感的最小港湾,也是基层治理的最小行政单元。为精准把握基层治理脉搏,优化治理体系,夯实平安根基,更好践行为民服务宗旨,2020年以来,中山市公安局创新推行村(社区)兼职副书记制度,选派301名优秀公安民警兼任全市289个村(社区)党组织副书记,以党的建设为统领,将基层治理“神经末梢”向群众延伸,成功打造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的“中山公安样板”。

在该制度具体执行中,通过警地融合、资源整合、职能聚合,“三合聚力”建强村(社区)党组织;多样化调处、扁平化化解、精细化闭环,“三化模式”化解矛盾纠纷;派出所统筹、村社联动、义警参与,“三级联治”夯实平安根基;聚焦村(社区)集体经济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绿美乡村建设,“三轮驱动”铺就群众幸福路。

打造联建共治新纽带。村(社区)党组织、居委会和公安派出所都承担着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使命,是做好基层社会治理的三个基本单元,但以往各行其是,缺少一种串联机制。推行公安民警兼任村(社区)党组织副书记工作,就是用“穿警服的副书记”这条纽带使三个基本单元畅通,将党的领导、公安执法、村(社区)自治形成“组合拳”,实现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强强联合”效果。

构建综合治理新体系。公安民警兼任村(社区)党组织副书记,从职能任务上赋予了他们组织牵动辖区各单位、人员的职责。他们依托基层党组织,把辖区各个单位组织在一起,拧成一股绳,实现资源共享、信息共联、协作共通,形成“纵向贯通、横向协同、整体联动”的综合治理体系。

开辟基层警务新路径。村(社区)兼职副书记制度,是全面加强新时代公安派出所工作尤其是村(社区)警务工作,夯实公安工作根基,强化基层社会治安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的重要途径,有利于密切警民、警社、警企关系,推动基层社会稳定和公共安全工作的全面进步,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层社会治理成效更加凸显。村(社区)兼职副书记制度,推动建立了务实高效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体系,成功打造“翠亨南苑”“石岐岐江”“三乡谷都”模式等一批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特色样板,25个村(社区)获评2023年“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2个村(社区)获评“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相关先进案例被央视、“今日说法”等国家、省市级媒体宣传推广。以点带面,全市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显著提高。

基层平安指数持续提高。村(社区)兼职副书记制度,推动“平安因子”嵌入基层,301名兼职副书记年均走访村(社区)3.2万余次,排查安全隐患7600余处,组织凝聚起强大群防群治力量,基层平安网络织得更牢更密,助力全市实现2021、2022年接报刑事治安警情分别下降8.23%、19.64%,2023年原始刑事治安警情下降8.1%“三连降”目标,尤其是2023年原始刑事治安警情降幅全省第2、是全省仅有的4个下降地市之一,群众安全感(98.72%)高于全省平均值(98.68%)。

“百千万工程”目标愿景愈加清晰。村(社区)兼职副书记制度,始终坚持党建引领,通过公安基层所队和村(社区)结对共建,实现1+1>2效果,村(社区)党组织的组织力、凝聚力、号召力、执行力不断增强,全市31个村(社区)入选省、市“百千万工程”典型村选树培育对象,村(社区)“经济强、城乡美、社会治”总体目标愿景愈加清晰。

来源:南方都市报、中山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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