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审查
把住规范性文件“制定关”
出台《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山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的通知》,发布《中山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镇街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细化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起草、报送、审核、发布、备案及清理程序,“压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各环节主体责任。
优化中山市行政规范性文件信息化管理系统,通过规范送审材料的清单和模板,实现行政规范性文件送审材料标准化,提高制定主体起草程序和送审材料准确率,系统设置操作“一键退回”并自动提醒补正,大力提升文件送审备案工作效率。
截至目前,通过中山市行政规范性文件信息化管理系统送审及备案文件1586件。
广纳良策
把住规范性文件“意见关”
强化监督
把住规范性文件“实效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