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爱丨检察官的爱与救赎

时事   2024-11-06 11:00   河南  



蹲点时间

11月5日

蹲点地点

鲁山县检察院

关键词

帮教



阳光照射在窗台上,窗台上的一盆蝴蝶兰愈发显得富有生机。
“孩子现在咋样?成绩能跟得上吗?”鲁山县检察院“小尔城”未检工作室检察官刘莹莹掏出手机,走到窗台边,拨通了未成年人小王家人的电话。
小王是鲁山县一名高中生,由于琐事与同学发生矛盾,将同学打伤,公安机关将案件移送至鲁山县检察院审查逮捕。考虑到小王是未成年在校生,且与被害人达成了谅解等情节,检察院召开听证会,征求多方意见后,依法对小王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
每名误入歧途的孩子背后都藏着一段故事,必须探究孩子涉罪的深层原因。
“亲子监护和家庭教育缺失是导致小王走向犯罪的重要原因。”了解情况后,鲁山县检察院依法向小王父母发出督促监护令。
同时,检察官采取“检察官+司法社工+监护人+学校”四位一体帮教模式,组建了帮教团队,先后对小王进行法治教育、心理疏导等远程帮教活动。
在刘莹莹的手机上,有一条未成年人明明(化名)发来的信息:“姐姐,通过擦拭烈士墓碑,我被革命前辈的无畏奉献精神所感动,今后我一定重新做人。”
前不久,鲁山县检察院组织对三年来作出不起诉和拟作不起诉的未成年人,到宝山村红二十五军烈士陵园擦拭墓碑,接受红色教育,明明就是其中一人。
“小尔城”未检工作室书记员孔令华说:“明明擦拭墓碑的那一刻,我感觉到了他内心深处的悔意。”
观看红色电影、组建帮教学习班、听老兵讲红色故事、参观红色教育基地……
在平顶山市人大代表张二伟看来:“让涉罪未成年人直面历史、缅怀先烈先贤,是一种精神传承,更是一堂生动的法治和德育课。”
心理疏导、亲子教育、红色教育、法治教育……“不捕”或者“不诉”,并不意味着对涉罪未成年人不管不问,而是通过形式多样的帮教,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传承爱国精神,提升精神素养,走好人生每一步。
“不捕”或者“不诉”,不仅仅是对法律程序的终结,更是对未来希望的开启。





来源:河南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何永刚 实习生 董震方
编辑:张弦 程梦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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