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加快推进北疆文化建设,推出更多增强人民精神力量的优秀作品,提升内蒙古的正面形象,现面向全国开展“逐梦新时代 光影北疆行”微电影征集展映活动。
活动内容
一、报名环节
1、现面向全国组织开展报名工作。国内影视专业制作者、爱好者和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均可以作为主体报名参加征集展映活动。
2、报名时需提交时长 10分钟以内并已制作完成的微电影作品1部。
3、报名时间:2025年2月15日前。
二、资格审查
组织专家对报名主体提交的作品进行评审,2025年3月15日前完成评审工作,前15名参与下一阶段微电影拍摄制作。
三、拍摄制作
组织入围者对照选题目录确定创作拍摄主题,开展拍摄活动。入围者可自行选择内蒙古境内进行取景拍摄。主办方协调相关盟市在取景等方面给予支持。所拍摄作品包括片头片尾等共计时长不超过 10 分钟。
四、成片提交日期
包括拍摄以及后期制作至成片,完成上传的截止日期为2025年7月15日中午13点前,将主办方要求参加最后评审的相关素材、成片、主创信息、导演概述等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视为完成拍摄,超过截止日期、时间即视为放弃此次活动最终评审资格。
五、作品评审
入围者完成作品拍摄制作后,组织专家进行集中评审,于2025年7月30日完成评审。最终将评出6 部作品为获奖作品。评审结果由公证处进行公证,并在内蒙古文明网公示。
六、集中展映
获奖作品于2025年8月1日--8月31日期间,在抖音、快手、学习强国平台及内蒙古广播电视台奔腾融媒、内蒙古日报、内蒙古文明网等媒体展映。
组织实施
此次活动由内蒙古自治区电影局主办,内蒙古电影集团、内蒙古数字文化音像出版社承办。
扶持办法
本次活动最终在入围的15个参赛组织提交的15部作品中评选出6部优秀作品,每部给予4万元奖励资金。同时评选出9部优秀参与奖,每部给予1万元扶持资金。
主办方权益
本次征集作品由主办单位统一宣发和展映,期限三年。其它具有开发价值的作品,经作者本人同意后由主办单位向全国电影制片单位推荐,进行改编或二次开发。主办方、承办方享有对投稿作品的传播权,拍摄取景地享有优先使用权。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活动无法如期进行,主办方有权对活动时间进行调整。
入围后创作内容要求
一、题材要求
1、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讲述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的生动实践,展现内蒙古各族人民守望相助、团结奋斗,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动人图景
2.围绕北疆文化建设,融红色文化、草原文化、农耕文化、黄河文化、长城文化于一体,讲述各族人民交往交流交融,共同创造美好生活的优良传统和生动实践。
3.围绕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推动中华民族现代文明建设,挖掘内蒙古大地上厚重历史文化和丰富人文资源,讲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的故事。
4.围绕北疆各族群众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建设,讲述内蒙古各族人民发扬“吃苦耐劳、一往无前,不达目的绝不罢休”的蒙古马精神和艰苦奋斗、无私奉献、锲而不舍、久久为功的“三北精神’的故事。
5.按照“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要求,围绕内蒙古亮丽风景线,充分体现北疆自然风景、人文景观、绿水青山、城市变迁、美丽乡村,展现各领域建设成果和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6.牢牢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对内蒙古的战略定位,讲述内蒙古各族干部群众同心戮力完成好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等实践,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作出贡献的故事。
二、版权要求
1.制作方必须对作品享有完整版权,作品内容要求原创,严禁抄袭、剽窃。关于抄袭、剽窃的具体界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以及相关规定。
2.作品凡被认定属于抄袭、剽窃的,将取消参选资格。已经入选的作品和个人,按相应程序取消其入选资格。
3.如系改编作品,须出具该作品著作权所有者授权改编为影视作品的有效文字材料。如系真人真事改编,须附原型人物或当事人书面同意材料。
4.已转让他人的,须有受转让方出具的原作者享有参评资格权益的证明。
5.参评作者酌情预先进行版权登记,保护自身权益。如因参赛作品引起法律纠纷,由参赛者自行承担。
三、影片规格要求
1、报名参加活动的影片时长应为10分钟以内,并完成制作,包括但不低于双声道音频,大于等于2K画质,有完整的字母,有清晰的演职人员信息,主旨创意说明等。
联系人:丁爽
联系电话:
0471-3289901
18048351473
联系邮箱:
624513897@qq.com
• 来源|内蒙古电影集团 •
• 编辑、校审|官微编辑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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