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黄平】盗采矿产资源,1人被抓!

民生   2024-11-21 20:43   贵州  

        黄平县公安局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把依法惩治盗采矿产资源犯罪、维护矿产资源和生态环境安全作为重要抓手,全面打击私挖滥采矿产资源违法犯罪行为。
        近日,黄平县公安局新州中心派出所多措并举,全面排查,深挖线索,成功侦破一起非法采矿案,抓获一名犯罪嫌疑人。


        11月20日,新州中心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称辖区冷坪山有盗矿现象发生。接到线索后,值班民警组织警力迅速行动,展开深入调查。


       民警通过深入走访周边群众,细致勘查现场,结合相关线索分析研判,迅速锁定了嫌疑人踪迹。经过蹲守,成功在冷坪山矿区抓获盗矿嫌疑人李某某,现场查获矿石20余袋。经初步审讯,嫌疑人李某某对其在冷坪山实施的盗矿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该案件已移交黄平县自然资源局进一步办理。


相关法律法规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四十三条明确规定

  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或者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警方提示:

非法采矿不仅破坏自然环境和生态平衡

还会对国家矿产资源造成不可逆的毁坏

切莫贪图私利、以身试法

发现非法采矿等违法行为

请立即举报




信息来源|新州中心派出所  新闻中心综合整理

 编辑| 姚  香

一审|姚香  二审|杨良凤  三审|李全勇


黄平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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