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我并没有乘坐地铁;第二,地铁公司没有履行客运义务,不能收取乘车费。”小罗对主审法官周琪解释自己的诉求。
她还提出,地铁公司“上海轨道交通0公里票价为3元”的收费规则并不合理,且没有尽到提示、说明义务,该规则属于无效的格式条款。
“上海高院”公众号介绍了事件的后续进展。受理案件伊始,案件的主审法官周琪就意识到,这3元的乘车费不仅关系到原告的个人权益,更涉及广泛的民生问题,这个案子必须要审慎办理。
经过沟通,地铁公司的相关负责人员表示,“此前偶尔也会有乘客提出类似的反馈,我们其实已经注意到了乘客的呼声。”他表示,地铁公司近期已制定了相关规定,乘客进站10分钟内取消乘车的,可到本站服务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在随后的调解过程中,地铁公司负责人当面向小罗说明了解决案涉票务问题的举措,并表示在之后的工作中,会加强制度的宣传和贯彻执行。同时,周琪也详细地向小罗解释了这个案件所涉及的法律规范和规章制度。
小罗对地铁公司的工作表示理解,并撤回了起诉。
据微信公众号“上海松江”消息,由华东政法大学和复旦大学学生组成的“撬起地铁”队带来的“上海地铁短时间内‘同站进出’收费纠纷案”获得了大赛的一等奖。
来源|中国青年报(ID:zqbcy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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