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网络购物的日益普及,消费者在享受便捷的同时,也可能遭遇各种问题。比如,网购的燕窝标签存在瑕疵,这种情况下能否要求“退一赔十”呢?
今天,
茉小法给大家讲述
一起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若因为食品标签、说明书对消费者产生误导且影响食品安全,消费者可以向生产者或经营者要求退还货款并支付十倍赔偿金。但食品标签、说明书存在标签瑕疵且不影响食品安全或者不能证明经营者存在销售明知是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的情形,消费者不能要求支付十倍赔偿金。
消费者在网购商品时,应增强对虚假信息的辨识能力,提高维权意识,收到货品后及时进行核对与查验,做好交易证据的保存与采集。若遇到商品存在质量问题时,应及时与商家沟通协商,采取正确的维权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此外,商家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重视商品的合规性,确保销售的商品符合法律规定,坚持质量至上、信誉第一、服务一流,以实际行动树立良好的商业信誉,共同营造安全放心的网络消费环境。
编辑 | 禤文婷
初审 | 黎相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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