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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遴选智能网联汽车
典型应用场景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经信局:
(一)申报单位应为在浙江省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研发、生产机构设在浙江省境内的企业,并拥有良好的安全生产等信用记录,若申报场景涉及运输经营等还应具备相应业务类别的运营资质。
(二)在业内具有明显领先的核心技术优势,且创新组织体系健全,研发投入效益显著,在行业细分领域有持续性研发投入。
(三)申报单位有较强的资源整合能力,具备一定的产学研合作基础。可单独申报,也可作为牵头单位联合产业链上下游关联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及应用场景运营主体等优势单位共同申报。
(四)一个单位拟申报的典型应用场景总数量原则上不超过2个。
三、项目管理
(一)对于申报智能网联汽车典型应用场景项目,我厅将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开展集中评估,总结形成一批技术先进、成效显著、应用前景广阔的典型场景,作为“浙江省智能网联汽车典型应用场景”按程序予以公布。
(二)请各地经信部门按要求组织企业申报,初审后按优先推荐顺序填写《智能网联汽车典型应用场景汇总表》(附件1),并报所在地政府同意后,行文将所有材料(包括附件1、2)一式两份于10月31日前报送省经信厅高端装备处,电子版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675396441@qq.com。
联系人:省经信厅装备处,殷玉明,13810985149。
收件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体育场路479号。
附件:1.智能网联汽车典型应用场景汇总表.
2.智能网联汽车典型应用场景(编写提纲).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4年10月20日
来源于: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