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示曝光丨本市曝光2起安全生产典型案例,涉特种作业、外包外租领域

政务   2024-11-16 18:18   北京  



近日,本市曝光两起安全生产典型案例,分别涉及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和外包外租领域未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未明确各自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案例1:北京空港北光仪表有限公司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作业行政处罚案


2024年3月,市应急局执法人员对北京空港北光仪表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存在特种作业人员(焊工)付某无证上岗从事焊接与热切割特种作业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
处理结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的规定,2024年4月,市应急局对该单位作出2.5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同时,付某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有关规定,按照行政管辖权限,移交市消防救援总队依法处理


安全提示

特种作业人员工作过程中接触的危险因素较多,岗位危险性远远大于普通岗位,一旦发生事故,不仅对作业人员本人,而且会对他人和周围设施造成很大伤害。特种作业人员依法持证上岗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明确要求。《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应急部令第10号)第三条第二项规定,特种作业人员未按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应当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是消除事故隐患、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重要举措,也是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关键一环。



案例2:北京西多客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与承包承租方未签订各自安全生产职责行政处罚案


2023年12月,市应急局执法人员对北京西多客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存在未与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未在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
处理结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二款的规定,2024年1月,市应急局对该单位作出1.5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对其后勤管理人员张某作出0.25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安全提示

生产经营项目、场所有多个承包、承租单位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与承包、承租单位对各自在安全生产管理中权利、义务以及事故发生时的责任承担等问题进行约定。约定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另一种是不签订专门的协议,而是在承包合同、承租合同中对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进行约定。同时,生产经营单位要对承包、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的,应当及时督促整改。









素材来源:北京应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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