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定陶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被告人肖某某、李某某诈骗案在定陶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定陶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聂学敏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出席法庭支持公诉,定陶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蓝涛担任审判长。定陶区检察院组织刑事条线干警对该庭审进行观摩。
针对该电信诈骗案件被害人众多、证据种类复杂的情况,审查起诉阶段,聂学敏带领办案组认真审阅卷宗,深入研究案情,全面分析证据,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法律适用关,为精准指控犯罪打下坚实基础。
庭审中,公诉人围绕案件事实出示了大量证据,举证条理清晰,在定罪量刑、法律适用、案件启示等方面充分发表公诉意见,针对辩护人的辩护意见进行有力答辩。在揭露犯罪事实及社会危害的同时,进行法庭宣传警示教育,取得了较好的庭审效果。面对检察机关的指控,被告人肖某某、李某某当庭认罪认罚,真诚悔罪。整个庭审过程严谨规范、重点突出,既彰显了法律权威,也充分保障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诉讼权利。
此次法检“两长”同庭办案、依法履职,充分发挥了法检两院领导在司法一线办案的“头雁”效应,是定陶区检察院充分贯彻全国检察机关刑事检察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庭审实质化强化公诉能力建设,“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重要举措。下一步,定陶区检察院将持续深化院领导带头办案机制,充分发挥“头雁”效应带动“雁阵”齐飞,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履行刑事检察职责,不断提升办案质效和司法公信力,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助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来源:定陶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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