循本归源,刑检实践再启新程
——来自全国检察机关刑事检察工作会议上的特别报道
11月20日至21日,福建福州,全国检察机关刑事检察工作会议召开。这是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后召开的首次刑事检察工作会议,备受关注。
这次会议充分肯定了过去一个时期的刑事检察工作,深刻阐明了刑事检察在依法惩治和预防犯罪,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发挥的重要作用。会议是如何全面部署新时代新征程刑事检察工作的?又释放出了哪些新信号?记者深入会议现场跟进报道,并结合会议新要求新部署采访了有关与会人员。
回归本职本源
——深刻领悟“两个回归”的深意
刑事检察全过程参与、全流程监督刑事诉讼,是检察机关的基本职能。如何深刻把握大局大势,把刑事检察工作放到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去推进和深化?会议明确指出,刑事检察是中国特色刑事司法制度优越性的重要体现,是追诉犯罪、维护稳定、保障人权、守护公正的重要力量——
刑事检察是检察机关“刀把子”功能最重要的体现;
刑事检察处在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线;
刑事检察担负着惩治经济犯罪、维护经济安全的重要职责;
刑事检察是反腐败斗争的一支重要力量;
刑事检察是预防和治理未成年人犯罪的重要一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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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检察机关刑事检察工作会议进行分组讨论。
聚焦主责主业
——依法全面履行刑事检察职权
受邀参加会议的专家学者在座谈会上发言。
切实转变理念
——蹄疾步稳推进刑事检察工作
会议强调,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要进一步推动深化完善、提升质效。记者通过会议了解到,聚焦全面、准确、规范适用这项制度,最高检领导专门提出要求,进行相应部署——
要始终坚持法定证明标准,防止因认罪认罚而降低证据要求和证明标准,确保案件质量;
要充分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认罚自愿性、真实性、合法性的审查;
在认罪认罚案件办理中,辩护权是被告人的基本权利,必须依法充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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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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