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党组强调,取消一切对各级检察机关特别是基层检察机关的不必要、不恰当、不合理考核,不再执行检察业务评价指标体系,不再设置各类通报值等评价指标,不再对各地业务数据进行排名通报,切实、真正把检察管理从简单的数据管理转向更加注重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上来。一体抓实“三个管理”,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不仅要从思想认识上转变,更要在管理机制上破局,方式方法上创新,推动“四个有机统一”,引导各级检察机关、广大检察人员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回归高质效履职办案本职本源,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推动整体办案高质效
与个案办理高质效有机统一
推动落实司法责任制
与全面充分履职有机统一
推动正向激励与反向约束有机统一
推动检察管理与数字赋能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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