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下周,菏泽检察机关这4件案子将举行公开听证

政务   2024-11-17 11:31   山东  


关于刘某某故意伤害案

公开听证会的公告



为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推进公开听证工作的要求,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促进司法公开,保障司法公开、提升司法公信力,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本院决定对刘某某故意伤害案进行公开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2024年11月20日(星期三)9时
(二)地点: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检察院听证室

二、观看听证会方式
 现场旁听。社会公众可在11月19日17时前向本院申请到听证会现场旁听。

三、注意事项
听证会旁听人员应当出示身份证件,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冬瑾
 联系电话:0530-3011835

特此公告。

 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检察院
                              2024年11月17日


关于陈某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
公开听证会的公告



为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推进公开听证工作的要求,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促进司法公开,保障司法公开、提升司法公信力,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本院决定对陈某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进行公开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2024年11月20日(星期三)9时
(二)地点: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检察院听证室

二、观看听证会方式
 现场旁听。社会公众可在11月19日17时前向本院申请到听证会现场旁听。

三、注意事项
听证会旁听人员应当出示身份证件,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冬瑾
 联系电话:0530-3011835

特此公告。




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检察院
2024年11月17日


关于张某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
公开听证会的公告


为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推进公开听证工作的要求,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促进司法公开,保障司法公开、提升司法公信力,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本院决定对张某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进行公开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2024年11月19日(星期二)14时30分
(二)地点:成武县人民检察院听证室

二、观看听证会方式
 现场旁听。社会公众可在11月18日17时前向本院申请到听证会现场旁听。

三、注意事项
听证会旁听人员应当出示身份证件,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丹
 联系电话:0530-3012551

特此公告。



                                   
成武县人民检察院
 2024年11月17日


关于陈某某、莫某某等三人帮助信息
网络犯罪活动案公开听证会的公告


为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推进公开听证工作的要求,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促进司法公开,保障司法公开、提升司法公信力,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本院决定对陈某某、莫某某等三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进行公开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2024年11月19日(星期二)14时30分
(二)地点:成武县人民检察院听证室

二、观看听证会方式
 现场旁听。社会公众可在11月18日17时前向本院申请到听证会现场旁听。

三、注意事项
听证会旁听人员应当出示身份证件,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丹
 联系电话:0530-3012551

特此公告。



                                   
成武县人民检察院
2024年11月17日

文字:案件管理办公室

审核:程秀立、王   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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