惩治“害群之马”任何时候都不能松、不能软,必须形成高压警示震慑。纪检监察系统里的“内鬼”,不论是董宏这样的“老虎”,还是下面的“苍蝇”,都必将被一一揪出,受到严厉的惩处。——请看下文触目惊心的案例。
袁卫华案是中央纪委机关查处的一起典型案件。这名 37岁的处级干部虽然职级不高,但违纪行为却非常严重和恶劣。袁卫华曾经是家乡的高考状元,北京大学法学院高材生,大学毕业后直接考入中央纪委机关工作,曾经参与查办过慕绥新、马向东、武长顺等大案要案,也曾经立功受奖。
但袁卫华利用权力承揽工程,多年来,袁卫华利用自己的权力,承揽到总金额超过10亿元的工程项目。就在2015年被立案审查的前几天,袁卫华还为父亲运作拿到了两个工程。
“10亿内鬼”袁卫华老乡:他爹很快有钱,我就判断这官当不久
南方都市报 2017-01-06
在1月4日的中纪委反腐纪录片《打铁还需自身硬》中,讲述了中央纪委第六纪检监察室原副处长袁卫华的故事,这名曾经的高考状元、北京大学法学院高材生、中央纪委的年轻干部如何通过故意泄露案情、出卖工作机密来谋求个人利益,最终遭受党纪国法制裁。
5日,南都记者赶赴袁卫华的家乡——河南周口项城走访。对于袁卫华的落马,一位不愿具名的同村人对南都记者说道,“他到中纪委之后,他爹很快有钱,我就判断这官当不久。”
曾是杰出校友 屡被高中校长提起
1月5日,项城一高老校区,南都记者从校门口向内张望,100米开外的教学楼有些模糊。校门口印着几个烫金大字,“厚德、穷理、励志、笃行”。当年袁卫华就在这栋楼里学习了3年,最终考入北京大学。
“袁卫华没出事前,我就知道他。”2007年来校工作的门卫说道。在位于教学楼拐角处的广播室里,南都记者见到了两位工作人员。他们拿出一份教师通讯录,翻来覆去数了好几遍,“当时的老师几乎都退休或离职了。”他们回忆道,袁卫华当时的班主任林伟明,现在已成为学校校长。由于心脏不太好,正在北京看病。
“当时进入项城一高学习,意味着进入了县城最好的学校。”一位从这里毕业,目前在当地教育系统工作的人士告诉南都记者,项城一高是周口市的重点中学,教学成绩名列前茅,“最多一年考上北大清华的有将近20人。”在上学的时候,他并没有听说过这位小他一届的学弟,直到袁卫华到中纪委工作后,当地人几乎都知道他,“很有名气,挺厉害的。”
另一位2000年入学项城一高的当地人表示,“袁卫华是学校的名人,校长和老师都屡次提起过他。”公开资料显示,2003年1月18日,在项城一高建校五十周年座谈会上,时任校长程世勤在介绍杰出校友时,就曾提到“北大毕业,现在中纪委工作的青年后备干部袁卫华”。
袁卫华念高中时,现任的项城一高副校长朱辉正担任物理老师,“我没有教过他,当时只知道成绩很优秀。”朱辉早就听说袁卫华在中纪委工作,对此他很骄傲。他也希望优秀毕业生能回学校看看,但在他所知道的范围内,袁卫华考入大学后,并没有回过学校。“项城一高的学生成绩都不错,但回来工作的很少。”
朱辉对袁卫华的落马很可惜,“本来对他的希望,是能够做好反腐,要称职。”据他表示,以前开全校会议,有时会提起袁卫华,出事以后就再也没提过。
村民:“外村人都说我们沾了光”
袁卫华的老家位于离市区1小时车程的秣陵镇土屯村。南都记者随后驱车来到土屯村,贯穿土屯村的是一条刚修没几年的水泥马路,仅有5米宽,其余全是泥土地,雨后越发泥泞。
离土屯村尚有2公里,一位村民就告诉南都记者,他是邻村居民,早年就听说过袁卫华在中纪委工作。但距离袁家越近,同村的村民说得越少。
来到村庄门口,一位村民说,袁卫华在当地念书时,父亲就常年在外务工,带三四名小工修路、砌房子,“脑子比较活,赚了一些钱,家里条件还不错。”这位村民表示,袁卫华上了大学后,就很少回来了。
另一位村民告诉南都记者,袁卫华从小学习成绩就出名的好,印象中是个谦虚、老实和优秀的人。在他考上北大之后,对他刮目相看。他到中纪委工作后,更是成为村里的骄傲。
有村民告诉记者,他的父亲是做工程的,母亲是家庭主妇,之前家里不是很富裕,但不愁吃穿。
袁卫华进入中纪委后,村民自豪了好一阵子。“外村人都说我们沾了光,当时还谣传他要回村援建一条公路,建个小学。”该村民快速跨过泥土路上的一个个水坑,带领南都记者去看袁家的老房子。步行1公里后,南都记者见到了袁卫华家,屋里亮着灯,但袁卫华一家早就搬离村子,屋子由袁家的亲戚帮忙照看。
一位村民告诉南都记者,“袁卫华结婚时,回过村里一趟,妻子也是北京的公务员。衣锦还乡,很风光。不过,袁卫华到中纪委之后,他爹很快有钱,我就判断这官当不久。”
被控受贿超4.6亿 中央巡视组原副组长董宏案一审开庭
2021年8月26日,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中央巡视组原副组长董宏受贿一案。
青岛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1999年至2020年,被告人董宏利用担任广东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破产清算组成员、海南省委副秘书长、北京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原中央文献研究室副主任、中央巡视组副组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项目开发、工程承揽、职务提拔等方面谋取利益,直接或者通过他人非法收受相关人员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4.6亿余元,提请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董宏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董宏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记者及各界群众近二十人旁听了庭审。
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今年6月9日,据最高检消息,中央巡视组原副组长董宏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山东省青岛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山东省青岛市人民检察院已向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董宏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董宏利用担任海南省委副秘书长、北京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中央文献研究室副主任、中央巡视组副组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项目开发、工程承揽、职务提拔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所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今年4月12日消息,中央巡视组原副组长董宏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经查,董宏理想信念坍塌,“四个自信”丧失,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大搞迷信活动,违规干预和插手执纪执法活动;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收受礼品礼金;纵容、默许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利用其职务影响谋利;腐化堕落,家风败坏;大肆收钱敛财,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在企业经营、项目开发、工程承揽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通报指出,董宏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董宏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2020年10月,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消息:中央巡视组原副部级巡视专员董宏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来源:人民日报客户端、政事儿
资料来源:央视新闻、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纪法一点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