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开展以来,兴庆区纪委监委坚持查办案件和案件质量评查同步推进,通过以评促改、以改促治,保障集中整治案件质量提升,确保集中整治走深走实。
结合集中整治案件特点,推行“送审即评查”工作机制,案件审理部门在审理案件时同步开展质量评查,重点查找事实认定不准确、证据标准不统一、处分依据不恰当、量纪尺度不平衡等问题。对发现的问题加强和办案部门沟通会商,不仅“找问题”,还要“教方法”“指方向”,督促办案部门强化责任意识,严守案件质量关口,进一步规范集中整治案件办理工作。
每月月初对上个月办结的集中整治案件进行专项评查,实行立案案件必评、重点线索必评。在评查过程中始终坚持问题导向,以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强化预防为目标,对事实证据、定性处理、程序手续、处分执行等方面全面筛查,梳理形成问题清单,反馈承办室后紧盯问题督促整改,评查各类案件,推动整改程序不合规、手续不完备等方面问题,下发案件质量问题通报。
坚持“站在后端看前端”,认真分析提炼办案中易出现影响质量的“痛点”、“难点”问题,总结案件查办、线索处置工作中的有益经验,通过下发审理提示的方式,推广好的经验做法,指出存在的不足,为规范办案提供参考,不断夯实“铁案基础”,持续推动集中整治案件高质高效办理,以扎实的整治实效确保集中整治成色更足、群众更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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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兴庆区纪委监委
监制|于凌 编审|高星 编辑|李双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