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银川市成功入选国家第一批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城市,试点建设周期3年(2024年—2026年),为加快将银川市打造成为城乡统筹发展好、辐射带动能力强、应急保供韧性足的黄河流域现代商贸流通示范城市,根据《银川市商务局关于申报2024年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城市建设第二批项目及2025年项目储备工作的通知》,兴庆区现征集2024年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城市建设第二批项目,有关事项如下:
(一)推动城乡商贸流通融合发展。支持骨干市场设施升级、信息化改造等,提升集散、跨区域调运和宏观调控水平,加强标准化菜市场改造。支持建设改造区域冷链物流基地,增强冷藏、加工、配送等综合能力,连接产地、销地和集散地,与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产地冷链保鲜设施等错位衔接,畅通工业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支持商贸流通领域物流标准化、智慧化改造,推广智能仓配、自动分拣、无人配送等设施设备,发展第三方物流,提高流通效率。
(二)建设生活必需品流通保供体系。聚焦生活必需品重点品种,建设改造流通保供重大设施,优化网络布局。提升农产品批发市场流通保供能力,增强储存、加工、分拣等功能。提高骨干仓储加工配送能力和效率,布局一批区域应急保供中心仓。强化消费终端网络网点建设,提升末端配送、应急投放能力。完善生活必需品储备调控体系,加强肉、菜、小包装和应急食品等储备建设。改进信息监测和预测预警。建设改造“平急两用”备用场地等,预置部分设备设施。
(三)完善农村商贸流通体系。支持改造升级乡镇商贸中心、大中型超市、集贸市场等,发展连锁经营和电子商务,完善农产品商品化处理设施,促进农村消费和农民收入双提升。支持健全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建设改造县级物流配送中心和乡镇快递站点,发挥邮政、供销和农村经销商网络优势,整合消费品、农资下乡和电商快递资源,大力发展共同配送,降低农村物流成本。
(四)加快培育现代流通骨干企业。支持传统批发零售企业数字化转型,整合线上线下营销网络,发展集中采购、统仓统配、即时零售等,向社区和村镇延伸服务。大力发展现代供应链,依托骨干流通企业建设数字供应链服务平台,提供国内外市场开拓、品牌孵化、集采集配等服务,为中小企业发展赋能。鼓励骨干流通企业与现代农业、先进制造业、生活服务业跨界融合,构建产供销储运协同供应链,加快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五)完善城乡再生资源回收体系。支持新建、改扩建废旧家电专业型分拣中心以及包含废旧家电家具等业务的综合性再生资源分拣中心,拓展再生资源集聚、分拣、消纳等功能。支持以县城和乡镇为重点,结合县级物流配送中心、乡镇商贸中心等升级改造,建设废旧家电家具等再生资源中转站点或配套设施,畅通家电消费循环。
(一)申报主体为银川市域内依法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申报主体应为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建设项目的实际建设或运营主体;
(二)申报主体经营状况良好,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体系,财务状况良好;
(三)申报主体积极配合国家、自治区、银川市相关部门,按规定完成统计监测、行业预警、信息咨询、宣传培训等工作;
(四)申报项目应符合上述五个支持方向之一;
(五)新建、在建项目应在2024年1月1日后开工建设, 并确保能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工;
(六)申报项目具有一定的工作基础和较大提升潜质,具有示范引领作用;
(七)项目建设地应位于银川市行政辖区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项目申报:
(一)项目已享受过其他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的;
(二)在享受各级政府财政支持中有严重违约行为未满3年的;
(三)被列入失信名单的;
(四)因涉嫌违法行为正在被有关部门调查或侦查的,或因其违法违规行为被执法部门依法处罚未满3年的;
(五)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或质量事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社会不良影响的;
(六)未按规定进行工商年检或者税务申报的;
(七)正在进行有可能影响该单位正常经营活动的重大诉讼或者仲裁的;
(八)其主要财产因债务纠纷已被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的。
(一)项目申报书封面及目录(附件1);
(二)项目申报承诺书(附件2);
(三)项目申报表(附件3);
(四)项目绩效表(附件4);
(五)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六)项目实施方案(附件5);
(七)申报单位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八)项目实施相关批准文件及规划、土地、环保等相关材料(如有);
(九)2023年度企业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需可扫码查验);
(十)项目资金来源证明(包括自有资金存款证明,银行贷款合同,吸纳风险投资或其他资金的证明文件等);
(十一)其他证明材料。
(一)申报材料统一为A4纸,装订成册并加盖骑缝章,申报材料应按照申报通知要求的材料顺序编制目录,目录详细到二级标题,目录页码和卷内文件页码要对应一致。
(二)材料封面要注明单位名称和申报项目名称等(附件1),并加盖单位公章;申报材料中各类申请表、承诺书、绩效目标表、企业申请报告为原件,其他材料除特别指明原件外,均为复印件;复印件要清晰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发票应刮开密码区后复印,财务凭证应加盖财务章。
(三)各申报单位应严格按照要求,认真准备并及时报送项目申报材料,具体申报事宜可咨询辖区商务部门。因企业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缺项、错项或复印不清,导致第三方评审机构审核不通过的项目,不予支持。
(一)项目申请。各项目申报单位按照申报材料要求,编制项目申报书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按照辖区商务部门要求时间提交申报材料(一式6份项目申报书纸质材料、可编辑电子版材料、PDF扫描件,电子版通过U盘报送)。同一企业实施的涉及多个县(市)区的打捆项目,通过企业注册地商务部门报送。
(二)项目初审。各县(市)区商务部门对申报项目材料的规范性、内容完整性和真实性、项目范围和建设内容是否符合支持方向、条件和要求、资金投入、项目开工情况等内容进行初审,并开展实地核查。完成初审后,针对符合支持条件的项目,填写《银川市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城市建设项目实地核查确认函》(附件6)、《XX县(市)区2024年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城市建设项目(第二批)初审通过项目汇总表》(附件7)(项目按照成熟度进行排序),并在以上资料及《银川市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建设项目申报表》(附件3)加盖单位公章,同项目申报材料(通过审核并盖章的项目申报书一式5份)按时报送至市商务局,可编辑电子版材料和PDF扫描件材料(需同纸质材料内容完全一致)发至电子邮箱。
(三)项目评审。银川市商务局将组织第三方机构或专家对各县(市)区初审通过的项目进行评审,择优纳入拟支持项目库。
请各企业编制好项目申报材料,确保申报材料完整有效,将申报材料(一式6份项目申报书纸质材料、可编辑电子版材料、PDF扫描件,电子版通过U盘报送)报送至兴庆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908室,逾期视为放弃。
联系电话:杜晓博 15379660200
地 址:兴庆区北京东路471号兴庆区人民政府9楼
兴庆区融媒体中心
来源|兴庆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监制|于凌 编审|高星 编辑|李双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