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兴庆区始终锚定“以人民健康为中心”重大政治任务,持续建立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升医疗保障待遇和公共管理服务水平,扎实推进医保精细化管理向高质量发展。
不断完善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制度,全力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全覆盖,先后落实困难群众参保资助、跨省异地就医备案等制度,参保人数连年上升,2024年达29.46万人次,支付各项医保基金2.7亿元。辖区医疗保障政策共惠及特困人员、低保对象等困难群众3.14万人次。
持续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督促辖区卫生院执行好按病组分值付费(DRG),进一步规范了诊疗行为、优化了资源配置。以常态化开展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为切口,通过落实国家集采结果、参加省际联盟、定期开展药品医用耗材采购专项检查,所辖四个卫生院西药及中成药网采率均达到100%,群众可享受质优价宜药品。落实谈判药品“双通道”机制,实现辖区20余家“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通过定点医疗机构电子处方流转直接结算,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就医购药结算。
不断完善五级经办体系建设,强化医保领域“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联动机制,在16个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和140个村(社区)便民服务站分别实现15项、9项医疗保障服务全覆盖。打造“15分钟医保服务圈”,设置新华商圈、月牙湖乡两个医保便民示范点,方便群众就近办。强化经办队伍建设,分层分级组织机关、乡镇街道、村居、定点医药机构开展业务培训40余次,开展“医保业务大比拼”竞赛活动2场次,着力提升各级医保工作者服务水平。
健全医保基金监管体制,制定《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内部控制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进一步加强组织机构建设、经办业务运行、基金财务、信息系统使用、内部控制检查等环节的全过程监督管理。加强两定医药机构基金监管,开展“全覆盖”检查,追回4家乡镇卫生院违规医保基金2.73万元。强化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完成辖区678家定点医药机构医保服务协议续签工作,探索“审、验、培、定、督”模式,强化药店准入、变更管理,定点医药机构医保服务行为持续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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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兴庆区医疗保障局
监制|于凌 编审|马策 编辑|王昕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