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作者:刘丹,周吉银
通信作者:周吉银
作者单位:陆军军医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内容来源:中国医学伦理学
引用本文:刘丹,周吉银. 病例报告的伦理审查辩护及审查要点[J]. 中国医学伦理学, 2023,36(2): 193-199. DOI:10.12026 /j.issn. 1001-8565. 2023.02.13.
【摘要】目前国内外均无有关病例报告伦理审查的法律法规、伦理准则和监管要求,病例报告是否需要伦理审查,在不同地区、不同国家、不同医疗机构存在不同的规范,国内外不同期刊的规定也不一致。通过对病例报告发表是否需要伦理审查批准的讨论,总结当前病例报告发表存在隐私保护和知情同意的问题,提出病例报告伦理审查要点,包括病例报告的科学性,患者隐私保护,知情同意以及利益冲突管理,以使病例报告合乎伦理规范,促进医学科学发展。
【关键词】病例报告;伦理审查;隐私保护;知情同意
信息的广泛交流和传播是医学实践和科学进步的必要前提。病例报告是这种信息交流的基本要素。
以往作者通常不需要知情同意或伦理审查批准来发表病例报告,也可能作者没有说明这些信息,也有作者在文章中提到已获得知情同意。
1.1 不需要伦理审查的辩护
1.2 需要伦理审查的辩护
2.1 隐私保护问题
2.2 知情同意是人体研究的伦理基石
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中明确规定:“处理生物识别、医疗健康、金融账户、行踪轨迹等敏感个人信息,应取得个人的单独同意。”
3.1 病例报告的科学性
3.2 患者隐私保护
病例报告应确保患者的匿名性和保密性得到保护。
3.3 知情同意
3.4 利益冲突管理
病例报告是重要的科学载体,好的科学必然以遵守伦理准则为前提。这种遵守不应被视为科学的障碍,而应被视为科学实践的先决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