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 筑 施 工 企 业 资 质 认 定
( 施 工 资 质 延 续 )
企业端申报指引
1.选择申请延续的证书
2.填报基本信息并保存(请仔细核对,所有信息需与营业执照一致)
(1)企业类型填报需与营业执照一致。如: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需与营业执照上的企业类型完全一致。
(2)注册资本填报需与营业执照一致。 如:5000万人民币、3000万美元,注册资本的数值和单位需与营业执照上的注册资本完全一致。
(3)净资产数据填报。需与财务报表上的净资产(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期末金额)数据一致且满足资质标准(预拌混凝土资质2500万以上,模板脚手架资质400万以上),资质系统中净资产单位为万元,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填报联系人信息(建议填报企业长期稳定人员及联系方式)
4.填报法定代表人基本信息并保存
5.如实完整地填写人员的基本信息
(1)技术负责人:需完整填报基本信息和工作简历,填报内容需与上传附件《技术负责人基本情况和业绩表》中的内容保持一致。(预拌混凝土资质要求:技术负责人要求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或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模板脚手架资质要求:技术负责人要求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中级职称)。
(2)实验室负责人(预拌混凝土资质):在技术负责人位置填报,填报要求同技术负责人。(根据资质标准,实验室负责人需具有2年以上混凝土实验室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或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中级以上职称人员。完整填报基本信息,技术负责人和实验室负责人可以作为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但需在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位置再次填报。
(4)混凝土试验员(预拌混凝土资质),在技术工人位置填报。
6.填报主要机械设备信息(资质标准中未要求的,则无需提供)
7.按照办事指南中的申请材料依次上传附件
注意事项:
①企业前一年度或当期合法的财务报表。需上传经审计的或是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报表,且净资产满足资质标准。
②预拌混凝土资质:机械设备购置发票(发票购买方与申报企业一致)。根据资质标准需配备:
(1)120立方米/小时以上混凝土搅拌设备1台;
(2)混凝土运输车10辆;
(3)混凝土输送泵2台。
③试验室设备购置发票。
④上传企业主要人员(技术负责人、实验室负责人(预拌混凝土资质)、中级以上职称人员、技术工人(混凝土试验员))申报前3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至少到上报的前一月,例如10月申报至少上传7、8、9月份社保),最好上传企业参保证明(需包含所有申报人员)。
⑤技术负责人和实验室负责人需上传《技术负责人基本情况和业绩表》,参照政务服务网-施工资质延续-《技术负责人基本情况和业绩表》模板。(资质延续只考核相关人员从业经历,不考核业绩)。
⑥其他需上传附件(如人员身份证、职称证书等)参照成都市住建局官网-建筑业企业资质认定(施工资质延续)办事指南中的要求上传。
8.法定代表人签字
9.点击数据上报,完成业务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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