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宠聚水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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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18日晚上23:04分,尚某在进行支付宝转账操作时,因疏忽大意,将原本打算转给朋友的1500元,错误地转到了张某的支付宝账户。
尚某在转账成功后,瞬间就意识到了错误。他立即查看张某的支付宝账户信息,试图直接与张某取得联系,但发现自己与张某并无任何直接关联,无法获取有效的联系方式。随后,尚某通过支付宝官方客服反馈了误转情况,希望平台能够协助联系张某并沟通退款事宜。支付宝客服联系张某,但张某迟迟未退还1500元。 尚某无奈诉至平阳县人民法院水头法庭。
平阳县人民法院水头法庭在受理该起不当得利纠纷案件后,鉴于案件具有一定的调解可能性与社会治理层面的典型性,遂依法将其委派至水头镇社会治理中心朱辉调解工作室。工作室的调解员朱辉、叶彩珠与廖洪高迅速响应,组建起专业的调解小组,立即着手开展调解工作。
调解员朱辉第一时间联系尚某,仔细询问事情来龙去脉,并收集了尚某提供的转账记录、与支付宝客服的沟通记录等关键证据。与此同时,调解员叶彩珠与廖洪高负责与张某取得联系。然而,张某起初态度较为抵触,坚称自己并未主动索要这笔款项,所以没必要退还。
调解小组并未因此气馁。调解员朱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向张某详细阐释,此次尚某误转,张某收下的1500元属于不当得利,依法应当予以退还。
调解员叶彩珠则从情理的角度切入,向张某讲述了多起类似的实际案例,着重说明如果仅仅因为这1500元而陷入诉讼程序,不仅会耗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还极有可能对个人信用产生负面影响,得不偿失。
这起不当得利纠纷案件,以小见大,反映出日常生活中常见的法律风险与社会矛盾。尚某因疏忽误转账,张某起初不愿退还,看似简单的情节背后,实则是大众对法律认知不足的体现。
从法律层面看,《民法典》对不当得利的规定清晰明确,为解决此类纠纷提供坚实依据。案件中,调解员朱辉依据法条阐释,让张某认识到自身行为性质,彰显法律的权威性与指导性。
在调解过程里,调解员朱辉、叶彩珠和廖洪高专业且耐心,从法律与情理入手,多维度沟通,促使张某转变态度,成功化解矛盾。这不仅体现调解在纠纷解决中的高效与柔性,也凸显基层调解组织在社会治理中的关键作用。
水头镇凤起大道59号(社会治理中心112室)
0577-58101989
(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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