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信托圈)
又一地监管对政信业务上“紧箍咒”!
近日,华东某地监管对属地信托公司谈话,叫停涉及隐债的政信业务。
政信业务融资主体不能涉及隐债,在业内早已达成共识了。
这里主要指的是:涉及隐债的平台公司做担保方也不行了!
业内由于各地监管尺度不同,有些区域是要求融资主体不涉及隐债,担保方涉及隐债未做强制要求。
现在是:担保方涉及隐债也不行了。
由于每家信托公司属地不一,监管尺度也略有不同。
北京属地的信托是在年中8-9月份叫停的,融资主体和担保方都不可以涉及隐债。
现在华东某地也开始叫停政信业务融资主体和担保方双双不能涉及隐债。
据上海信托圈了解,叫停的主要原因还是,严格落实《关于金融支持融资平台债务风险化解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3〕35号文,简称“35号文”),机构须通过“融资平台查询系统”查询确认相关平台是否列入监管名单中。
若在名单之内,不管作为融资主体或者担保主体,相关债务只减不增,降低高息非标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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