魁北克行政住房法庭(TAL)近日宣判,一名试图禁止租客在家里使用医用大麻的蒙特利尔房东/管理员“骚扰”罪名成立,其所属管理公司必须向该名租客支付$5000加元。
判决引发民众热议,并表示“先例一开,所有公寓楼将变得越来越臭……”
背景简介
自2014年以来,租客Camille Rizkallah一直在她的公寓里吸食医用大麻。因被诊断患有严重的背部问题,她有权获得医用大麻处方。
2018年,Akelius Montreal Ltd.公司买下她所居住的这栋13层大楼。此后,该公司蒙特利尔办事处官员Julio Viana多次试图禁止Rizkallah在屋里抽烟。
Rizkallah请求法院下令禁止房东骚扰,让她安心生活。
构成骚扰
法官认定Akelius Montréal Ltd.公司蒙特利尔办事处官员Julio Viana(↓)犯有“骚扰罪”。
“仲裁庭得出结论,Viana频繁要求该残疾租客停止在住所中或离开住所使用医用大麻的行为是错误的,且足以构成骚扰罪名。”
“Akelius Montreal Ltd公司必须向该名租客支付$5,000加元。”
Julio Viana拒绝接受媒体采访,他的法律顾问表示仍在研究该判决。魁北克房地产业主公司(CORPIQ)也拒绝对TAL的判决发表评论。
法官解释
宣判后,Vanessa O'Connell-Chrétien法官对该决定作出解释。
首先,租客Camille Rizkallah的背部问题符合《权利与自由宪章》所定义的“残疾”概念。她有必要使用医用大麻,处方及使用频次由卫生专业人员确定。
其次,该租客拥有该房屋的实际使用权。
第三,在家里抽大麻可以减轻她的痛苦——“残疾对其身体的折磨不允许她离开住所、走到街边去使用医用大麻……禁止其在公寓内吸烟反而会对该租户造成伤害。”
第四,房东可以在租约中禁止租客在家中使用“消费娱乐性大麻”,但本案租客使用的是“医用大麻”。
最后,法官特别提到,他所援引的宪章第10条同样适用于“视障者需要与导盲犬共同在家中生活”的情况,即便房东已经在租约中明确禁止租客饲养任何动物。
邻居抱怨
涉事公寓位于蒙特利尔市中心。媒体试图采访Camille Rizkallah,但一直没有得到她的回复。
Camille Rizkallah的两位邻居因害怕报复而不愿透露自己的名字,他们告诉记者,现在法院开了先例,他们担心他们的楼会变得越来越臭。
住在楼内的几名麦大和康大的学生说,“我们知道她有残疾,她需要而且有权使用医用大麻,但我们不想吸入二手烟,我们的健康也是健康……我们该怎么办?”
一名20岁的邻居说,“她应该改抽电子烟/蒸发器,那样就可以让我们闻不到烟味了。”
· Moonella 探案故事集 ·
(长按扫码 在线购买 Kindle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