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宣传周】“12·4”国家宪法日 我们在“宪”场!

文摘   2024-12-04 15:38   陕西  


2024年12月4日

是第十一个国家宪法日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弘扬宪法精神

维护宪法权威

增强群众的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

∆泾阳县“宪法宣传周”活动启动仪式



12月4日,泾阳县人民检察院积极参与泾阳县“大力弘扬宪法精神 推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宪法宣传周活动“面对面”宣讲法律,“心贴心”服务群众。


“你知道12月4日是什么日子吗?

“你了解宪法日的由来吗?”

“宪法规定了什么?”

“宪法对你的生活有哪些影响?”

“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是什么?”

“检察院的职能有哪些?”

活动现场,检察干警通过摆放展板、发放宣传资料、提供法律咨询、趣味问答等方式,向过往群众广泛宣传、普及宪法知识。同时结合检察职能,向群众进一步宣传了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未成年人保护、禁毒知识等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积极引导群众学法、守法、用法,依法理性表达诉求,依照宪法和法律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合理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各类矛盾纠纷,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活动现场气氛热烈

为群众带去一场

烟火气十足的“法治盛宴”

此次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

接受群众咨询60余人次

一位参与问答的群众兴奋地说:

“原本我以为宪法离我们很遥远,

但通过这场问答,

我发现宪法很有趣、很实用,

它就在我们身边,

跟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呀!”

本次宪法宣传活动,强化了群众的宪法意识,坚定了群众“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的信心。下一步,泾阳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发挥检察职能,以“宪法宣传周”为契机,利用多种形式开展“送法进校园”“送法进乡村”“送法进企业”等普法宣传活动,以更加坚定的步伐,将法治的种子播撒到每一个角落,让法治的阳光照亮每一个人的心田,让法治的宣传教育真正融入百姓生活,走进群众心里,切实增强宣传实效,共筑法治社会的坚固基石。



来源:泾阳县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

作者:达佩柔  编辑:王梅

审核:蒙伟 尚晓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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