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对经营行为进行排查。检查经营者是否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是否有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和非法捕捞渔具制售行为。
二是对鱼类摊位广告违法行为排查。严禁发布有关捕捞、出售、购买、运输、转让、加工、消费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的违法违规广告。对经营者以“野生长江鱼”“野生江鲜”等为噱头欺骗、误导消费者,构成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依法严厉查处。
三是对电子计价秤作弊行为排查。对可疑电子计价秤的外观、标识、显示数值等进行拍照。对初步判断为不合格的电子秤和疑似“鬼秤”进行封存。
本次执法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26人,检查鱼类摊位42家、肉类摊位74家,查封涉嫌作弊计量称1台。同时执法人员向农贸市场经营户开展长江禁渔政策宣传教育,提醒各经营户要落实主体责任、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不得销售无合法来源的鱼类。
下一步,综合执法支队将持续加大对禁捕工作和计量法规的宣传力度,持续开展错峰错时执法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行为,为消费者创造一个安全、放心、满意的市场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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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丨综合执法支队
编辑丨孔祥轶
审核丨黄 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