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弄虚作假,老板一同受罚

科技   2024-11-07 17:53   北京  

本文来源:鲤城环保微信公众号

原文标题:鲤城首起!企业弄虚作假,老板一同受罚!

日前

泉州市鲤城生态环境局

查办一起

自主竣工环保验收弄虚作假案件

 对建设单位和法定代表人 

 同时处以行政处罚 

这是鲤城查处的

首起建设单位自主竣工环保验收弄虚作假案件

一起来看,

到底怎么回事!


线索来源&调查情况

2024年5月,执法人员联合“清水蓝天”省级交叉执法专项监督帮扶工作组对某公司开展执法检查,检查发现该公司自主竣工环保验收报告中原辅材料、排气筒高度与厂区生产实际均有较大出入。


执法人员随即深入开展调查,经核实,该公司于2023年6月经泉州市生态环境局审批环评报告表,2023年10月完成项目自主竣工环保验收。该公司在自主竣工环保验收报告中存在遗漏重要生产原料白乳胶(涉VOCs产品),2支排气筒高度实际不足10米均虚报为15米,车间布置图、危废车间图片与实际不符,环境现状图片抄袭环评报告表等违法事实



处理情况

该公司的行为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建设单位在环境保护设施验收过程中,应当如实查验、监测、记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和调试情况,不得弄虚作假”之规定。泉州市生态环境局(鲤城)依法责令该公司限期改正验收弄虚作假之行为,对该公司处罚款人民币225714元,并对该公司法定代表人陈某处罚款人民币53750元



案情就介绍到这里

鲤小宝想借这个案件

认真地提醒一下各位企业主



鲤城生态环境局提醒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企业选择由第三方公司代为编制环评报告、自主竣工验收报告,以及负责环保设施运维等,但环保主体责任在企业自身,企业一定要强化主体意识,在依托第三方公司开展相关业务时,应及时介入,不能简单当“甩手掌柜”一托了之由此造成的行政处罚、信用受损等法律后果,仍应由企业承担。


同时,企业因委托第三方公司开展业务造成企业环境担责的,企业可根据其与第三方公司签订的民事合同,对第三方公司进行追偿

▌素材来源:鲤城环保


编辑整理:VOCs前沿(转载请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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