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一口马桶水一万!酒桌赌约有效吗?

时事   2025-01-26 19:45   江苏  
酒桌上男子对朋友说:“你要是敢喝马桶里的水,我就给你10000元。”朋友二话不说,竟喝下一杯马桶水!近日,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就审理了这样一起“酒桌打赌”案件。

(资料图,来源:视觉中国)


基本案情


2023年6月,张某与朋友相约来到胡某家中撸串喝酒。几杯酒下肚,胡某开玩笑对张某说:“如果你敢喝一口我家马桶里的水,就给你10000元奖励


随后,胡某将10000元转账给第三人,由第三人代为保管,没想到张某二话不说舀起一杯马桶水就喝了下去。看到张某的操作,第三人随即按照约定当场转账给张某10000元


三个月过后,胡某反悔,觉得自己不应该因为一句玩笑话就付出10000元的代价,遂向张某提出要求返还10000元,但张某坚持认为自己履行了赌约,拒绝返还


此后,胡某以不当得利为由将张某诉至天津市二中院。







法院审理



法院审理认为,胡某与张某虽然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双方之间的约定也是其二人真实意思的体现,但二人酒后打赌行为,纯属在聚餐中的一种娱乐行为,而并不是为了实现一定法律后果的行为,该打赌行为亦违反了公序良俗原则。因此,胡某与张某打赌订立的契约应认定为无效的民事行为

法院结合案件事实及双方过错程度,酌情判定由张某返还胡某5000元



律师说法




如何认定打赌的法律关系?


打赌属于民法意义上的射幸合同关系‌射幸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支付的代价所获得的只是一个机会,这种合同的效果在于订约时带有不确定性


因为射幸合同具有机会性、偶然性的特征,当事人之间订立协议时容易违反公序良俗,所以订立和履行射幸合同必须具有更为严格的适法性。

现实生活中,人们基于经济、益智或娱乐等目的,经常会就一些不确定的事项进行交易,如打赌、彩票、有奖销售或者保险合同等,均属于射幸合同。




本案打赌行为为何被认定为无效?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本案中的打赌行为存有人格侮辱性,有违公序良俗,所以被法院认定为无效,张某应当予以返还。但胡某与张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双方在打赌过程中均存在过错,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因此,法院最终酌定张某返还5000元。

当然,生活中并不是所有的打赌行为都无效商家促销活动中的小额打赌行为,如套圈赢玩具等,没有违背公序良俗,属于有效的射幸合同法律关系,应当被认定为有效




本案如果10000元没有支付,张某起诉能否得到支持?

审判实践中常见的是拿着赌债、赌约到法院要求对方履行,此时,因赌博或打赌订立的契约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违背公序良俗,均属于无效的民事行为。此时,要求履行赌约的诉求一般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因此,本案中的打赌行为有违公序良俗,如果张某起诉要求胡某履行赌约,不会得到法院支持。


律师提醒

一切行为都要合法。打赌只是一种娱乐,不要超过相关的度,切记不可设置违法或者侮辱人格的行为作为打赌的条件。



本文作者:《高爽说法》律师帮忙团成员:北京盈科(盐城)律师事务所 钟延成律师

部分新闻来源:法治日报
编辑:小鱼儿

江苏新闻广播焕新升级!
十八而至
一路生花,真情常在
青春无限
焕新改版,好声更新

更多详细改版讯息
一图带你看懂


江苏新闻广播
FM93.7江苏新闻广播:传播资讯,传承文明,传扬正气!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