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建平安校园
对欺凌说“不”
泰山学校防校园欺凌宣传
为了预防校园欺凌事件发生,增强学生的自律和防护意识,让每一个孩子都能在和谐、友爱的校园环境中茁壮成长,绽放出属于自己的光彩,10月8日,由天元区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大队长、泰山学校法治副校长陈松青主讲,给六年级的孩子们带来了主题为“共建平安校园,对欺凌说‘不’”的专题教育讲座。
讲座中,陈松青校长带领同学们从“认识校园欺凌、如何应对校园欺凌、校园欺凌普法教育”三个方面了解有关校园欺凌、校园暴力的常识,并教育学生远离校园欺凌,学会保护自己。
01
什么是校园欺凌
学生之间,在年龄、身体或者人数上占优势的一方蓄意或者恶意对另一方实施下述行为,或者以其他方式欺压侮辱另一方,造成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者精神损失的,可以认定为构成欺凌。主要包括:语言欺凌、关系欺凌、身体欺凌、网络欺凌和财务欺凌。
02
如何应对校园欺凌
1.保持镇定。
2.求救。向路人呼救求助,采用异常动作引起周围人注意。
3.人身安全永远是第一位的。试着通过警示性的语言击退对方,或者通过有策略的谈话和借助环境来使自己摆脱困境,但是不要去激怒对方。
4.学会寻求帮助。在学校不主动与同学发生冲突,一旦发生及时找老师解决。
5.一定要告诉家长。不管遭遇了怎样的恐吓,都要告诉家长,不要自己承受身体和心理上的创伤。
03
校园欺凌普法教育
陈校长在讲座中提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内关于校园欺凌的内容,并将相应的法律条例进行讲解,倡导大家抵制校园欺凌,向校园欺凌勇敢说“不”,既不要做冷漠的“旁观者”,也不要做沉默寡言的“受害者”,更不能做残忍的“欺凌者”。
活动中,同学们积极与陈校长互动,在轻松愉快的氛围中,增强了对校园欺凌危害的认识,有效提升了法治观念,提高了抵制和防范校园欺凌的能力,让法治种子在每个学生心目中生根发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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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 | 李艳
编辑 | 李艳
一审 | 谭瑶
二审 | 包容
三审 | 谢志群 阳亚利